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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牌律师转型:李庄案后的律师暗战

来源:南都周刊 作者:季天琴 吴思凡
2011年06月13日18:15
[提要] 从2009年延伸到2011年的重庆李庄案,曲折跌宕,幽明交替。李庄漏罪案以撤诉止,意料之外,又在法理之中。其中,活跃在浙江、上海一带的南派职业律师以其技术功底和深厚学养,开始试水公共参与,站到了网络时代的聚光灯下。[网友有话说]
 

 

 

 

 

 

  记者_ 季天琴 实习记者 吴思凡 杭州、北京、上海报道

  再过几天,北京律师李庄即将结束其一年半的刑期。然而,外界仍然对其重获自 由的可能性充满了担心,网络上盛传“李庄出狱前后的N种可能”,甚至猜测对方会设下新的貌似温柔的陷阱,让李庄出丑或出其他意外。

  6月4日,陈有西律师正在上海跟朋友们吃饭。中途,他接到李庄妻子李艳芳的一个电话,对方告知,6 月11日重庆警方将护送李庄回京。面对网络上汹涌的舆论,陈有西说,不行,得发布一个安民告示。他迅速发了条微博,内容是监狱 方面将保障李庄的安全,希望各界人士不要去当地接访。

  陈有西是浙江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一级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委员会副主任。在大多 数未知悉他的人面前,陈有西可以说是凭借李庄伪证罪案一举成名。2009年年底,李庄案第一季初发,陈有西从律师业内旁观者角度,以一篇《法治沉沦:中青报奇文批判》的长文,驳斥了某媒体对律师行业的歪曲和污名 化。

  这篇文风极为犀利的文章,一时风靡。代理人李庄家属看到陈有西的文章后,决定聘请其为律师。从旁观者变代理人后,陈有西尽显其资深刑辨律师的功力。在庭审上 ,当公诉人幺宁抛出李庄“嫖娼论”后,陈有西马上反驳说,你法律审判失败了,又想搞道德审判?

  2010年2月,李庄伪证罪以其当庭认罪告一段落,李在最后的陈述中留下了“被逼认罪缓刑”的藏头诗迷局,是为第一季;今年3月29日,重庆官网华龙网发布消息称,李庄遗漏罪行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已移送检察院起诉,是为第二季。

  当媒体和律师界对李庄案第二季的启动还一无所知的时候,陈有西是为数不多的知情者之一。他透露,第一季之后,看守所拒绝了家属的会见。随后,李庄曾执业的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安排该所唐新波和田劼律师成为李庄的代理人,两位律师先后致电重庆江北区看守所、江北区公安分局、重庆市公安局,希望能和专案组取得联系,得到回复皆是“不知道”。随后,两位律师给上述三个单位分别发了律师函,终于在去年6月份获许会见。以此次会见中,李庄告知,警方正在侦查合同诈骗罪。

  第二季开始后,4月2日,面对潮水般的问询和注视的目光,陈有西终于开口“以谢天下”。他预告,“不用悲愤,不用绝望,会有中国律师说话的时候,不管是法庭上,还是法庭外。”

  从2009年延伸到2011年的重庆李庄案,曲折跌宕,幽明交替。李庄漏罪案以撤诉止,意料之外,又在法理之中。其中,活跃在浙江、上海一带的南派职业律师以其技术功底和深厚学养,开始试水公共参与,站到了网络时代的聚光灯下。

  示弱

  尽管知道李庄案第一季未完待续,但是看到李庄被追诉的消息后,陈有西还是有点吃惊,“我再一次高估了他们的智商”。

  3月31日,陈有西给高子程短信:“是否代理再说,出于道义我们应去见他一次。目前兄应给其妻指点帮助。当否?”

  高子程是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庄的原同事,也是李庄第一季的辩护人,曾代理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等高官贪贿案。

  高子程回复称:当法律背离道义,道义只是无助的同情与呻吟,或许究问前世的的因果,可以暂且抚慰李庄?并且,“今之再诉, 预料之中。唯增二罪,评估之外。徒劳之辩,莫若不为。”

  高表示,第二季开始后,李庄妻子李艳芳希望他出庭,找了他三次,哭了三次。不过,李庄案一季二审宣判后,他即已言明不再参与李庄案。李庄曾从看守所给高子程邮来托其代为申诉之委托书,以及代为复议吊销律师资格听证的委托书,高都推辞了这些委托。

  康达所主任傅洋也曾表示,“李庄与康达所没有关系,我们也是被调查对象”。傅洋乃前全国人大委员长之子,曾在全国人大法工委任职。

  随后,陈有西致电全国律协刑委会主任田文昌和副主任李贵方,对方都表示“很忙”。陈有西遗憾地称,我的目的是加强李庄案中全国律协的色彩。

  之所以想加强李庄案中官方的色彩,这与陈有西本人曾在政府、公安、法院、高校工作经历有关。陈是1977年恢复高考时的第一批大学生,1982年杭州大学中文系毕业,之后从事过公安工作,1986年,陈有西担任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袁芳烈的秘书,1988年袁芳烈兼浙江省省高院院长,陈也兼任院长秘书。

  命运弄人,1989年,基于对某些事情的看法,尽管“查来查去没问题”,陈有西还是当了8年处级干部,没受提拔。1993年,他到北京大学继续深造后曾短暂回浙江高院一段时间,随即进入了浙江省社科院法学所,后来干脆下海当律师。在朋友圈内,陈有西以其对体制的洞察、和文笔的老辣著称。

  李庄案第一季中,陈写下的三篇策论长文:《论律师》、《论打黑》、《论智库》,将其学术功底和宦海经历显露无遗。陈有西认为,重庆主政的主要领导身边显然缺乏像样的智库。

  在陈有西看来,李庄第二季最理想的辩护人选,除了名望和功底外,最好是一个温和的、官方不太反感的人。因此,他一直期望由北京的刑辩大律师出庭。不过,种种努力落空之后,他于4月2日撰文《李庄案,还有必要陪练吗?》,愤怒和失望之情,溢于言表。

  在这篇刊发在其个人网站有西学术网的文章中,陈有西披露了第一季中李庄以认罪换取缓刑的交易细节,表示“所有审判只是完成既定目的的演戏,本案已经无关辩护,只有揭露”。这篇文章发表一天半后,上百位律师和网友实名留言,表示对陈的支持。仅在凯迪论坛“猫眼看人”,其点击率就已达到了32万多。

  4月5日,陈有西再次撰文《李庄案,法律不会缺位》回应外界,他称自己其实没有最后确定第二季不出场,即使不出庭,他也会尽一个李庄前任律师的道义责任。

  3天后,他在其学术网上发布了《关于移除两篇文章告读者》的公告,称《李庄案,还有必要陪练吗?》、《李庄案,法律不会缺位》引起强烈反响,令他受到三方面提醒,除朋友们的忠告、黑客的定点攻击外,他还收到“有关领导机关”完全出于善意的建议,“我是一位中共党员律师,必须尊重和照办。”

  知情人透露,重庆方面找到浙江省司法厅和杭州市司法局,要求陈有西删除这两篇文章。

  陈有西自称是“妥协派”,在他看来,真正有水平、有道义、懂政治、能跟官方直接对话的律师,现在是凤毛麟角,他算其中一个。

  在李庄案第一季,在向司法部、全国律协、浙江省司法厅、杭州市司法局领导备案之后,陈有西才正式答应接受委托。2010年1月,在向上海律协的同仁们介绍李庄案前后时,他告诫同行,“面对这么重大的事情,组织、纪律观念要有,司法局管我们是对的,管我们是保护我们,有些东西不能过分孤军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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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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