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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光远:限购一旦取消 房价将再次暴涨

2011年12月07日09:30
来源:搜狐财经 作者:马光远

  (专供搜狐财经稿件 请勿转载)

  限购取消的前提必须是全国房地产信息联网,房产税全国推行、预售制取消、暴利税推出以及对住房空置具有行之有效的举措之后,才可以考虑。否则,就是玩火

  房价的拐点目前已经正式确立,即使嘴硬如任志强者,对此也只能无奈默认。房价在中国会永远上涨的预期,在2011年严厉的限购政策下,终于被遏制。

  众所周知,房价疯涨之所以被遏制,首功应该记在行之有效的限购政策。然而,作为一种降温性的行政性举措,限购最大的变数就是执行时限。随着年底的到来,执行限购的一些城市限购截止期临近,市场仍然担心,一旦限购取消,房价会否再次报复性反弹。

  根据房产机构统计,在目前执行限购的46个城市中,明确截止时间的包括福州、厦门、石家庄等12个城市,其中南宁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29日,其他城市截止时间为今年年底。这些城市明年是否继续执行限购,可以看做是明年房地产调控的风向标。

  担心限购取消,除了一些城市明确规定了执行期限之外,还有长期以来对限购不断的质疑。自房地产限购政策出台以来,对限购的质疑就没有停止过。应该承认,目前的限购政策绝非没有缺陷,包括以户籍为标准,对户籍人群和非户籍人群的购房条件进行不同的歧视性的规定,北京等地对非户籍人口的购房条件过于苛刻等等。但是,很显然,限购的确抓住了中国房地产市场投机过剩的要害,通过限制有钱人购买基本居住需求之外的房产,将房子与有钱人切割开来。从房地产的角度看,中国有两大基本国情:一是人多地少,这决定了一个人如果占有过多住房就会影响其他人的基本居住需求;二是中国还处在城镇化的快速进行期,城镇化尚未完成,这决定了从总量而言,房子是短缺的。再加上财富分配的扭曲,如果让中国有钱的人去买所有的房子,肯定是房子不够。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通过限购政策,确保基本的居住需求,抑制房子的投资属性,让住房逐渐回归居住的基本需求,扭转房地产投资过剩的不健康的心理预期,是国情使然。

  由于限购的实施,目前整个房地产市场的拐点基本已经确立,一线城市的房价全部停涨,理性的开发商已经启动了冬天模式,打折促销成为常态,房价进入下行通道已经没有任何异议。毫无疑问,如果限购继续坚持,中国房地产将正式告别暴涨,进入行业心理和预期的调整期,房地产的暴利期也将彻底终结。然而,在这所有的确定之中,最大的不确定依然是限购政策的何去何从。可以说,尽管房地产调控是组合拳,但限购却是本轮调控的核心和最具杀伤力的政策。限购政策强大而又脆弱,其虽然遏制了房价非理性上涨的势头,但其随时都有可能戛然而止。前段时间,住建部部长姜伟新所言“楼市限购政策是行政办法,是不得已而采取的办法”,以及佛山悄然放开楼市限购引起的市场惊魂,已经证明了,只要限购松动,房地产调控最坚固的防线将会打开一个不可收拾的缺口,两年多来艰难取得的房地产调控成果就会毁之一旦,民众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信心将彻底崩盘,房价必然再次大幅反弹和失控。

  因此,在年底限购即将到期的情况下,住建部明确要求地方政府继续执行限购令,这是明智之举,是对中国房地产市场负责任,也是对中国即将负责任的表态。但除了海口市率先明确表态继续执行楼市限购政策之外,其余10个限购令即将到期的城市仍然保持沉默,对此,中央应该明确,在当下绝对不能放松限购。

  限购什么时候可以退出历史舞台?很显然,只有在出台制度性的替代政策之后,限购才能功德圆满。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9月份《求是》杂志发表文章时就曾经指出,要利用这个有利时机,抓紧制定房地产调控的治本之策。这意味着,即使未来要取消限购,但前提必须是出台包括暴利税在内的制度性的措施,而不是在目前这个最敏感的时期却来谈限购的利弊问题。笔者认为,限购取消的前提必须是全国房地产信息联网,房产税全国推行、预售制取消、暴利税推出以及对住房空置具有行之有效的举措之后,才可以考虑。否则,就是玩火。

  (作者系经济学博士,财经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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