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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指红牛不存在质量问题

2012年02月16日05:05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2月1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通告称,北京、山东、湖北、哈尔滨四省市食药监部门分别组织检验机构对红牛饮料11个批次的产品进行了抽检,结果显示红牛产品无非法添加,符合规定,尚未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问题。

  对于红牛饮料中所含的苯甲酸钠和咖啡因两种原料同时使用是否会产生危害,国家药监局指派的专家组研究论证认为,“这两种原料按照批准的使用量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同时强调,“消费者按照标签标识的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及食用量等要求使用是安全的”。

  但国家药监局也指出,“红牛饮料生产企业在标签标识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的问题,监管部门已责令其限期改正”。不过,其未透露具体的限期改正期限。

  红牛之前发布的官方声明只否认未有非法添加,而对于注册文号和标签说明的不规范未作说明。

  对于国家药监局要求的限期改正,2月15日,红牛新闻联络人梁洪表示,“限期改正的期限是在《保健食品监管条例》出台后”,届时,红牛会更换标签标识,而现在正准备更换注册证的材料。

  梁洪表示,更换注册文号国家药监局会统一安排,涉及很多企业,2005年以前注册的企业会统一安排。

  事实上红牛功能饮料于1997年7月4日获得卫生部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根据当时保健食品注册管理的有关规定,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及说明书中可只载明主要原料。

  但自2005年国家药监局从卫生部手里接管监管保健品行业以来,国家药监局要求保健品在注册时,产品批准证书和标签说明须标明所含的原辅料。但在国家食药监局网站上,关于红牛产品的最新申报信息为2001年,2005年之后的申报信息尚未更新。对于产品注册和标签未及时更新原辅料内容,红牛本身存在着“不作为”。

  国家食品药监局称,正在加快推动有关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法规政策建设,开展保健食品市场专项整顿,规范保健食品标签标识,依法开展保健食品清理换证,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责任编辑:罗为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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