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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其仁:把地权还给农民 让农民分享土地收益

2012年02月24日09:57
来源:搜狐财经

  据报道,1999年至2011年,这十三年是中国土地资产化最为迅猛的年代,全国土地出让收入总额约12.75万亿元,几乎年均1万亿元。然而,这笔巨额资金的使用去向,由于鲜有城市政府对外公开,公众难以知晓。加之近年来频频有政府官员因在“土地出让”环节上贪腐涉案,有关“土地钱”的监管争论日渐升温。

  北京大学的周其仁教授,长年关注中国土地制度的改革与变迁,自2007年起,就持续跟进调查、研究“成都统筹城乡”改革,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多份总结报告发表。在2011年10月的一次论坛上,周其仁以《为什么合法的土地转让权很重要》为题讨论成都改革实验的启示。搜狐财经特摘出周教授当时提到的三点启示供读者参考:

周其仁教授
周其仁教授

  周其仁:成都经验的三点启示

  第一,除了国家征用农民土地,要允许在符合某些框架的条件下,农民自己使用土地。既可以指标交易,也可以实地资产交易。应该发明集体土地进入市场的第二个渠道,这样就会使得征地逐渐减少,交易的比例逐渐提高,等到条件成熟时再实现并轨,就可以实行城乡统一的土地机制。

  十三届三中全会原则上提到,将来征地制度应该收缩到工业性用地上,非工业性用地,城市发展需要的大量的市场用地,商业用地,应该通过城乡交易的办法解决,政府维持交易的准则,提供交易秩序的维护。政府不应该作为土地交易里的一方非把农民的地低价买来转成国有土地,然后政府再拿去卖,这会导致大量的利益冲突。

  第二,从资源配置的角度来看,明晰的土地转让权可以实现城市化密度的提高。因为整个的操作不会侵占耕地,只会发生位置移动,不会侵占农民的粮食生产用地。但是这需要相应的改革和社会监督跟上。为了防止中间发生问题,相应的改革应该透明化,公开化。从成都经验来看,用四个财力专门建立耕地保护机制是成都非常了不起的地方。首先是保护好耕地,其次是建设农村社保养老体系,然后加上对挂钩操作的检查,最后是形成媒体的监督。这样就既可以保证包括宅基地在内的新增用地的产权流动合法合理,也可以保证农地的总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还通过重新配置土地的位置实现了城乡统筹。

  第三点,在法制的框架下,还给农民土地转用的权利。土地是农民世世代代赖以生存的资源。使用权是农民的,放弃使用权也是农民的权利。让农民自己议价,可以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城乡差别在于城市人民的财产性收入的比例比农村居民的财产比例高很多,而农民并不是没有财产,只是过去实行的体制导致了农民有财产也不能获得收入。如果这一环解开,中国的农民不仅可以售卖农产品,打工,还可以获得城市化进程当中的土地权益,这会大大增加中国内需的厚度。

(责任编辑:周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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