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近日,关于温商林春平花6000万美元收购美国特拉华州拥有85年历史的大西洋(600558)银行之举,经媒体报道后在网络上引起热议。林春平“敢吃螃蟹”的行为获得不少赞誉,但随之而来的,也有不少质疑。这些质疑包括:“美国
大西洋银行”是否真实存在?“新汇丰”确实是一家银行吗?其所称的靠赚利息差的盈利模式在美国银行业是否真的可行……面对“收购疑云”,昨晚7点半,身处“舆论漩涡中心”的春平集团董事长林春平回温接受了媒体的采访。他还明确表示,已按照法律程序向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派出所报案,因为“对方在诽谤”。
出示四份证明文件
“我们经得住审查”
记者:四份证明文件分别是什么?
林春平:一个是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春平国际金融控股集团”的执照,一个是美国特拉华州注册处发的证照,一个是银行内部股票,一个是该州注册处出具的证明,证明我是这家银行的老板。
记者:怎么看待这些质疑?
林春平:真的就是真的,我们是经得住审查的。他已经诽谤了我,造成了负面影响,我走法律渠道。
被收购的银行叫什么?
“目前不说,因为有保密协议”
记者:被收购的“美国大西洋银行”具体英文名是什么?
林春平:总有一天我会说,目前不说,因为当时收购的时候跟对方签了保密协议,涉及商业机密。但是注册处有我这个机构,可以存钱汇钱。
记者:6000万美元是一次就交割完成的吗?
林春平:一次性的。我在海外是做大宗贸易的,这笔钱我两年利润就可以。而且,原来银行的旧账跟我没关系。
“新汇丰”是银行吗?
“是银行,可以开展存汇款业务”
记者:从字面上看,您这家“USA New HSBC Federation Consortium Inc.”,直译应是“美国新汇丰联邦财团公司”,这是一家银行吗?
林春平:这个就是银行,不然名称上为什么会有“金融控股”这样的字?名字里没有“bank”也可以是银行,可以开展存款业务。
记者:现在这家“新汇丰”是你全资拥有的吗?
林春平:注册资本1个亿美元,1500股,都是我自己的。
记者:通过转存这样的“利差”模式是否能实现赢利?
林春平:专业人士已经分析过了,认为我这种做法没错。做大了不行,但目前可以生存下来。我在外面还有原油贸易,这一两个月内我可能会增设业务,给上游的原油供应商贷一些钱。比如我在新加坡的一个控股公司向它进一些原油,我在美国的银行给它贷款。
专业律师给出意见
是否有收购行为有待提供更多证据
记者昨日晚间采访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池伟松,请他从专业角度对这四份文件给出看法。
池律师表示,目前的四份材料是简单的公司设立文件,仅能说明“春平国际金融控股集团”是2011年11月7日在英属维京群岛注册的BVI公司,“新汇丰联邦财团公司”于2011年12月8日在美国特拉华州注册,不能反映“新汇丰”可以开展金融业务,无法确定这是一家银行。
池律师认为,要证明林春平的收购行为和“新汇丰”的银行性质,还需要更多关键证据,比如收购协议等交易文件、公司章程及金融经营许可等。
(记者潘颖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