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在与全国人大海南代表团座谈时指出,随着网络微博等的迅速发展,每一个人都成为一个“通讯社”,大家都有对社会现象进行评论的自由。如何加强必要的引导和管理,使网上言论保持理性和客观,是一个新的课题。同时,他在谈到一些地方的信息封锁时指出:“有点不好的地方就想捂住,反倒会越描越黑。”)
展江 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教授
李长春的言论相信是代表了中央级官方的态度。实际上,他的讲话是在2007年11月《突发事件应对法》和2011年5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生效后高官所作出的最为相关的阐发。
在我看来,如果各级党政机关,尤其是宣传、出版、广电管理部门真心实意地将讲话精神加以贯彻,如果以李长春同志的态度来执行上述法律和条令,那么不少地方打压媒体报道、以治安处罚和刑事诽谤等手段来制造因言获罪进而遏制信息公开的案件就不该产生,同时应该依法惩治隐瞒真相的官员。
正如李长春所言,一些地方由于封锁信息“有点不好的地方就想捂住,反倒会越描越黑”,这不但损害了地方官方名声,而且令官方苦心营造的国际形象蒙羞:一个放着体现人类进步的法律法规不依、反过来倒打一耙、一发生公共突发事件就准备让媒体噤声、捉拿发帖和发短信者的地方,怎能是文明之邦?所以“国家形象片”花钱再多,也是白搭。
李长春的发言一定是有所指的。远的不说,近期的一些因地方政府和企业强制拆迁等诱发的群体性事件,经常发生官民对峙,结果往往是一边“防火防盗防记者”,一边是严密监视网络和手机通信,一有信息披露,就往往以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为由抓人,轻则行政拘留若干天,重则以刑事诽谤和侮辱等罪名关他两三年。
而且我们发现,并非只有经济不发达的地方才屡屡封锁公共突发事件信息。2007年夏季,长三角发达城市无锡在太湖蓝藻爆发后市民用水变质,政府一言不发,反过来抓了发短信向亲友提醒转告的一位居民。就在上个月,邻近无锡的镇江发生类似事件,当地官方一点长进也没有,不但由警方扣押媒体记者、毁坏图片并施以语言暴力,而且还对在网络上“散布谣言”的一名男子处以5天行政拘留。
其实,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口号喊了多少年,在信息公开这个领域也不是没有进步,但是主要不是靠法律法规本身,而是各地官方不同的透明度观念。近年来维稳思维下一些地方官员的倒行逆施该被扭转了。当然,我们也可以主张既往不咎,但是一个个案例应该梳理清楚,以警戒官员。从今以后,《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应该成为摆设和无牙老虎。面对高层、民间和媒体的共同压力,地方官员和机构如果再不依法公开公共突发事件信息,就应该走上被告席。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