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昨日发布消息称,经国务院批准,社保基金理事会受广东省政府委托,投资运营广东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结存资金1000亿元。资金将分批到位,委托投资期限暂定两年。社保基金理事会称,新增资金将更多配置到固定收益类产品中,确保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养老金入市”,引发了热议。搜狐财经为此采访了一直研究广东社保基金的中山大学社保研究中心主任申曙光,点评“养老金入市”问题。
在养老金是否有必要入市的问题上,业界观点基本一致,认为养老金入市是必须的。申曙光解释称,目前主要存在银行,实际上是在贬值。这肯定不行。所有的养老金都需要保值增值,否则,基金难以维持,制度不可持续。养老保险的功能就会削弱。我国是一个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的国家,未来经济社会中的一个重大的问题肯定是养老问题,因此,养老金铁增值要求更高。要增值,必须一大部分投入资本市场,包括股票市场。
但在养老金入市应该由谁来决定如何投资这个问题上,申曙光认为“由所有权人来决定如何投资”目前来看仅仅是理论角度的愿望,而现实中相应机制与法律法规体系的缺位使得这一目标尚难达成。
申曙光称,理论上讲,应当由所有权人来决定如何投资。根据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框架,需要保值增值的养老金由两块构成,一是统筹基金结余部分,二是个人帐户部分。统筹基金结余所有权人是所有参保人,我们可以将社保机构或财政部门视为“所有权人”;个人帐户资金所有权人是每个参保人。理论上讲每个参保人都有权决定如何投资,但目前尚未建立相应的机制与法律法规体系,尚难以做到直接由每个参保人来决定如何投资。
同时,申曙光认为养老金投资的要求非常高,因为其收益性要求高,而风险承受力低。另外,其规模大,可投资时间长。这些,都决定了其应当有特殊的投资机制与管理办法。世界上有较为成熟的经验可以为我们所借鉴。其中重要的一点是,应当运用市场机制。我认为,市场机制加法律体系,这是养老金投资的基本框架。法律法规方面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是:谁是所有权人(实际上是明确的,需要法律上再明确);谁有权管理;谁负责监管;谁负责实际投资运作;其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如何规范,包括谁承担风险,收益如何分配;投资范围与领域如何,等等。市场机制中最重要的是:不能行政决定具体交给谁来投资,而应当采用市场竞争的办法,如招投标制度的运用。
广东这次的作法,申曙光觉得可以看作是一次试点,是试验,是探索。我们需要这种探索,因为不可能事先将前面提到的所有问题先解决好,全部解决后再“入市”。法律法规的建立也要有一定的实践基础。至于是否值得大范围的推广,那要看试验的效果,需要不断总结经验。但不论如何,不论其是成功还是失败,还是要建立法律法规体系,在法律法规中确定市场机制的运用方式。
据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数据显示,在2001年-2011年的11年里,全国社保基金共实现投资收益2847亿元,年均收益率为8.41%,比同期通胀率高出6个百分点。(文/ 单秀巧)
社保基金历年收益情况表(来源: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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