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湖北资本市场建设工作会议在武汉东湖宾馆召开,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在会上讲到,正在加紧准备推出新三板,目前已向国务院做了专题汇报,但还未正式报批。
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解决一、二级市场协调发展的问题,仍被郭树清主席放在了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中。郭树清介绍,近期沪、深交易所为抑制“炒新”采取的过渡性措施已经收到了一定效果,一、二级市场价格正趋向协调,今年一季度,新股发行平均市盈率已由前年的58倍、去年的47倍回落至30余倍,4月份以来更是达到了20倍,“这一势头希望继续得以保持”。
郭树清介绍,证监会今年的另一件重要工作,就是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目前,新三板市场尚未正式报批,但各项准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新三板主要服务高科技企业,未来还要扩容到其他行业领域。郭树清表示,除了新三板之外,证监会正在研究设立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的可行性,为中小微型企业融资服务。
在谈到债券市场时,郭树清表示,要探索区域性债券市场建设,争取在年内推出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对象是机构投资者和少数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此外,证监会今年还将大力推进期货市场建设。郭树清介绍,国债期货已经准备就绪,原油期货争取年内推出,一些农产品期货也将加快筹备。另外,证监会还将大力强化公司治理和透明度建设,继续加大对并购重组工作的支持力度,建立全国统一的非上市公司监管体系等。郭树清主席特别强调了退市制度改革,但表述时用的是“稳妥推进”。
郭树清介绍,我国资本市场发展20多年来,虽然取得了非常多的成就,但也面临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资本市场和科技创新、文化创意对接不理想;二是资本市场和农业、食品工业发展对接不理想;三是社会保障机制和资本市场对接不够。
在为湖北资本市场建设出谋划策时,郭树清建议湖北省:一是积极审慎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二是要从源头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资本市场提供优质上市资源。三是打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风险控制,打造资本市场“安全区”。
郭树清还要求从源头上提升公司的质量。“我们不怕多,关键是公司的治理,不要弄虚作假。”郭树清主席非常严肃地提到,无论是发展何种多层次资本市场,证监会总的理念是,市场准入成本要低,运行成本要低,违法违纪成本要高。监管要严,上市公司要是造假,一定要严惩。审计、会计等专业机构,如果出具了虚假的报告,需要承担后果。
市场借题发挥热炒新三板
据深圳商报报道,16日,新三板概念逆市大涨。截至收盘,新三板概念板块涨4.11%,领涨两市。板块内个股表现活跃,涨多跌少,高新发展、东湖高新、苏州高新和海泰发展四股涨停,中炬高新涨7.21%,中关村涨5.7%,大港股份和张江高科涨幅超过4%,双鹭药业跌0.86%,中国宝安跌3.56%垫底。
对此,分析师表示,最近市场热点多集中在低价题材股上面,随着新三板扩容预期不断在市场中蔓延,市场借题发挥,寻找低价股短线热炒,这是新三板概念股受资金追捧的重要原因。但是,一旦热点过去很可能会跌得很惨。
题材炒作风不断
近期的强势股大多与政策改革有关,并由金改概念蔓延至新三板概念板块。昨日午后,高新发展直线冲上涨停板,这是区域概念的接力炒作。受高新发展涨停带动,开发区概念集体活跃,外高桥一度拉升逾9%。受其带动,浦东金桥、张江高科、亚通股份等个股均呈现快速跟涨。东湖高新也快速冲上涨停,苏州高新、中关村也涨幅居前。
昨日盘后数据显示,新三板概念的低价股得到了游资热钱的青睐,比如东湖高新、苏州高新、津滨发展,分别净流入0.64亿元、0.56亿元、0.46亿元。
日前有关深圳重大金融创新的传闻让深圳本地股集体暴涨。同时,深圳本地的新三板概念股也被寄予厚望。昨日又有传闻称,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16日下午抵达武汉,准备参与17日由湖北省政府举办的资本市场建设与金融改革创新发展会议。该传闻还揣度称湖北其后或将出台新三板等一些支持金融创新的相关政策。16日,湖北板块出现异动,东湖高新、湖北金环以涨停收盘。
深圳智多赢赖戌播认为,传闻不足信,但是监管层对新三板的方向已经很明确,虽然并未推出具体方案。新三板扩容可能对A股形成资金压力,但对板块内个股是利好,因而市场已经有所行动,看好相关股票,投资者也可适当关注。
国联证券金少华表示,关于深圳的金融改革,传闻称科技园将被纳入第二批新三板试点之中,湖北武汉高校云集,也可能成为试点。市场中新三板扩容的预期在不断加强,事实上证监会主席郭树清也一直把新三板扩容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重要部分。如此,部分资金就开始介入此类概念股,这也是投资者应重点关注的方向。
英大证券李大霄也表示,新三板扩容正在积极推进中,有助于高新科技企业的发展建设。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近日也表示,场外市场建设,即推进新三板建设是今年证监会的重点工作,意在解决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问题。更有业内人士预计,新三板有望在上半年发布改革方案,并从9月起正式扩容。
注意炒作风险
从温州、上海、深圳,再转战到武汉,难怪有业内人士戏言:“市场开始炒地图了。”
中证投资张志民认为,这些均属于题材炒作,会有很大风险。最近的热点多集中在低价题材股上面,市场借助于金融改革以及新三板扩容等,寻找一些低价股,短线炒作,快进快出。这类股票大多并未有业绩支撑,一旦热点过去很可能会跌得很惨。
李大霄也表示,新三板概念股只是阶段性热点,仍看好蓝筹股,最好是有题材可炒的蓝筹股。
新三板推进加速 重点关注两类个股
新三板建设从性质上来讲,也是金融创新改革的范畴,主要涉及的是我国资本市场体系的完善,短期来看,新三板建设可能会吸引部分资金参与新三板公司的股权转让,但从新三板股权转让中流出的资金也有可能回流A股市场,因此,中期来看,新三板建设对于A股市场的资金面影响偏中性。二级市场受益板块方面,新三板开发区概念和券商板块将会中期受益,投资者可适当配置这两个板块的个股。(湖南金证顾问首席分析师 刘力)
43只次新股业绩“变脸”涉24家券商 平安安信四保代或受罚
平安证券、安信证券保荐的方正证券、华锐风电净利润分别下滑80%和73%
编者按:神奇的川剧“变脸”被称为绝活,然而,当变脸一词用到上市公司身上就颇具嘲讽意味。次新股业绩变脸固然与一些客观因素有关,而上市公司与相关利益机构的“包装”难脱干系。投资者惟愿今后少一些悲剧“变脸”,多一些喜剧“变脸”。
■本报见习记者 李 文
据WIND资讯及《证券日报》金融机构中心数据统计,截至4月16日,共有195只次新股公布了2011年年报,从净利润来看,有43只次新股业绩同比出现负增长。
这43家业绩下滑的公司涉及到24家保荐券商。其中,保荐大户平安证券保荐7家;国信证券保荐5家;安信证券和广发证券分别保荐3家;光大证券、瑞银证券、中国中投证券、国金证券、国泰君安分别保荐2家。
2011年净利润同比减少过亿元的次新股有5只,分别是安信证券保荐的华锐光电,净利润减少20.8亿元;瑞银证券保荐的比亚迪,净利润减少13.3亿元;平安证券保荐的方正证券,净利润减少10.2亿元;瑞银证券保荐的庞大集团,净利润减少5.8亿元;中投证券保荐的旗滨集团净利润减少1.2亿元。
另外,有15只股票净利润下滑幅度同比超过30%。其中,方正证券下滑幅度最大,达到80%;华锐风电业绩同比下滑73%;华中数控同比下滑48%;庞大集团同比下滑47%;比亚迪同比下滑45%。而庞大集团和比亚迪的主承销商都是瑞银证券。
华锐风电业绩降逾7成
安信证券难辞其咎
净利润同比减少数额最多的公司是华锐风电,多达20.8亿元。华锐风电发布的2011年年报显示,公司全年净利润7.76亿元,同比下降72.84%;营业总收入104.36亿元,同比下降48.66%。公司拟以期末总股本20.1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并每10股转增10股。
对于业绩大幅下滑,华锐风电主要归结于三方面原因:一是风电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国内主要风电机组制造企业实现量产,同质化的竞争导致风电机组价格持续大幅度下降。以国家特许权项目招标为例,2008年投标价格6000元/KW,到了2010年末已经降至4000元/KW以下;二是加强风电并网管理、合理统筹风电项目审批等部分政策短期内给风电市场带来压力;三是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导致银根紧缩,影响了风电场的建设进度和客户付款时间。
而华锐风电在这业绩发生“变脸”的这42只股票中,发行价是最高的,达到每股90元,被称作是“主板最贵A股”。华锐风电的主承销商是安信证券和中德证券。在这单项目上,安信证券和中德证券分别获得承销与保荐费用6419.2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达到46.6亿元。中德证券去年承销了3单IPO项目,除“变脸”的华锐风电之外,还有温州宏丰和烟台万润。其中,烟台万润已公布去年年报,公司净利润实现同比增长。
保荐华锐上市的保代为王铁铭和郑茂林,今年8月,华锐风电公告称郑茂林离职,持续督导保代更换为朱斌。按照《保荐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发行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开发行证券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证监会可根据情节轻重,自确认之日起3个月到12个月内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情节特别严重的,撤销相关人员的保荐代表人资格。面对华锐风电如此业绩,王铁铭和郑茂林很可能将受到上述处罚。
除了华锐风电之外,安信证券主承销的海立美达和雷柏科技也出现业绩下滑,不过下滑幅度较小。海立美达去年净利润8248.49万元,同比下降13%;雷柏科技去年净利润10236.13万元,同比微降7%。安信证券去年共承销保荐8单IPO项目,据目前公布的年报数据来看,已经有3单发生业绩“变脸”,而文峰股份、安洁科技、华鼎锦纶、天玑科技净利润实现同比增长。
除比亚迪、庞大集团这2只著名的大熊股之外,旗滨集团去年的业绩也很难看,也是净利润同比减少数额较大的公司之一。公司年报称,去年虽然公司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了6.87%,但是营业利润却较上市前2010年大幅下降48.71%。年报显示,旗滨集团去年营业总收入为20.35亿元,营业利润为2.04亿元,其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为1.79亿元,同比下降44.64%。国泰君安发布研报认为,受到地产调控以及行业周期向下影响,玻璃原片市场2011年到目前维持下滑态势,公司盈利短期仍以原片为主,因此2011年业绩下滑较为明显。同时,预计2012-2013年EPS为0.40、0.71元,谨慎增持,目标价9元。
旗滨集团去年8月在主板上市,主承销商是中投证券。中投证券去年承销保荐8单IPO项目。除旗滨集团之外,其主承销的美晨科技净利润同比下降幅度达到38%。就目前数据来看,其保荐的宁波建工、长海股份净利润都实现同比增长。
比亚迪业绩大“变脸”
瑞银保代涉险过关
在合资券商中,瑞银证券表现不俗,去年共主承销3单IPO项目。然而,这3单项目中有2单已经发生业绩大“变脸”。庞大集团净利润同比下滑47%,比亚迪净利润同比下滑45%。其中,比亚迪年报显示,公司2011年营业利润为14.1亿元,同比下降49.04%。距离业绩同比下降50%的保代受处罚红线仅差不到1%,这究竟是真的有惊无险还是有意而为之呢?总之,这1%足以帮助瑞银证券两名保代免遭处罚。
承销大户平安证券去年全年拿下34单IPO项目,承销家数较其他券商遥遥领先。就目前公布的数据来看,平安证券去年主承销的7单项目已经出现业绩“变脸”,占到全部项目的21%。这些业绩下滑的公司分别是方正证券、春兴精工、巴安水务、安利股份、理邦仪器、德力股份、辉隆股份。平安证券在这几单项目上共计实际募集资金68.3亿元,获得承销与保荐费用3.9元。
这几单项目中,辉隆股份给平安证券带来的承销保荐费用最多,达到9681.25万元。不过,辉隆股份的净利润同比下滑达到31%。这几单项目中,除方正证券之外,春兴精工的下滑幅度也较大,达到30%。春兴精工于去年2月份在中小板上市,发行价格每股16元。
国信证券的IPO承销业绩排名一向靠前。国信证券去年共承销29单IPO项目,截止目前公布的年报数据看,已有5单业绩负增长,分别是舜天船舶、恒大高新、德尔家居、安居宝、杭锅股份。不过这几家公司去年净利润同比下滑幅度均较为缓和,分别是16%、12%、12%、7%、4%。另外,广发证券去年承销了11单IPO项目,目前有3家公司业绩“变脸”,分别是蒙发利、海南瑞泽和奥拓电子,其中海南瑞泽和奥拓电子的净利润同比下滑幅度均在30%左右。
(证券日报)
斩断包装新股业绩的“黑手”
■俞 悦
“上市第一年业绩大增,第二年业绩平平,第三年业绩亏损,直至晃到退市边缘。”这是人们对一些新股上市后业绩变脸“三步曲”的调侃。上市公司2011年年报披露即将收官,而那些刚上市业绩就变脸的公司随之浮出了水面。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4月16日,共有195只次新股公布2011年年报,其中有43只业绩出现负增长。方正证券净利润同比下滑幅度最大,达到80%;华锐风电业绩同比下滑73%。净利降幅近50%的有华中数控48%,庞大集团47%,比亚迪45%。另有10只净利润下滑幅度超过30%。
上市公司总会找到各种理由对业绩变脸的原因作出说明和解释。固然,寄望公司上市后业绩都会保持增长是不现实的,受到主观及客观原因的影响,其业绩发生变动也是正常的。然而,由于受到上市公司及机构各方利益的驱使,有的公司进行过分包装和提前透支业绩以达到上市的目的,这是导致公司上市后业绩就变脸的一大主因。这一现象在创业板中比较多见。
在中国证券史上,“募集资金到位、但IPO最终被否”的拟上市公司共有立立电子、苏州恒久和胜景山河。其中胜景山河最为典型,2010年10月27日,胜景山河IPO获中国证监会发审委通过,但在12月17日胜景山河即将登陆深交所的前夜,因媒体曝出其招股书披露不实,涉嫌虚增销售收入等情况,被证监会紧急叫停。保荐其上市的券商平安证券被出示警示函,两名签字的保代被撤销了保荐代表人资格。
证监会日前通报的去年创业板发审会未通过企业的情况显示,去年创业板发审会共审核拟IPO企业134家,其中通过企业112家,占比83.58%。22家企业未获通过,其中18家因持续盈利能力存在问题,在未通过企业中占比81.82%。
这一数据从一个侧面反应了公司为上市而粉饰业绩的潜在问题。为了能够获得上市资格,募得高额资金,有的公司不惜铤而走险,与其利益方保荐机构、注册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合作将其变成了高成长的公司。而一旦上市成功,其真实面目便暴露无遗。可以说,很多公司上市后业绩“变脸”的祸根,在上市之前就已经埋下。
根据目前的规定,发行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上市当年营业利润同比降幅超过50%的,证监会将根据情节的轻重,对相关保荐代表人进行处罚,甚至会撤销其保荐人的资格。 目前,还没有出现保荐代表人因这条规定受到处罚的保荐券商和保荐代表人案例。
上市公司业绩“变脸”对投资者的影响不可忽视,对于上市前连续高增长,上市后业绩“变脸”的公司,监管部门应该对其进行彻查追责。对于其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发行人、保荐机构、保代以及相关机构,一定要实施严厉的处罚。对于投资者来说,应该更加深入地了解上市公司基本面情况,深入研究公司的发展潜力,只有做足功课,才能避免踩上业绩“地雷”,真正实现价值投资。
(证券日报)
新股发行管制添堵全流通 新增951亿股IPO限售股
从《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导意见)发布,到沪深交易所举办中小投资者IPO模拟询价,证监会新一轮改革开始从纸上谈兵转为分步实施、平稳有序推进的实战阶段。
4月12日,1200名由券商推荐的个人中小投资者参加了深交所举行的龙泉股份IPO询价,虽然绝大多数投资者询价报价在15元—16元左右,保荐机构申银万国建议询价的区间为18至26元,但询价还是爆出了最低1元最高180元的惊人喜感。
上交所研究中心主任胡汝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公开呼吁,对散户询价实效要有清醒认识,最终解决新股定价合理性只能靠供求机制的合理化。
广州某证券公司投行总部负责人则直言不讳地表示,“IPO发行合理定价不是单纯询价询出来的,根子在于IPO发行的供求平衡。脱离这一基础,巴菲特来到中国都没用。”
而作为可以佐证的数据是,同花顺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4月16日,股改限售流通股份数量为181.90亿股,但新老划断后,IPO原股东限售股份数量却达到了951.61亿股,新股发行为市场带来的限售股增量,已为股改限售股份存量的5.23倍。
这表明,在历经五年消化股改限售股份存量后,受限流通的股份总数不但没有实质性减少,反而是数倍增加。
“虽然股权分置改革全面完成已五年有余,但中国资本市场却一直在全流通门外徘徊。目前新股发行上市首日能流通股数量最多只有总股本的 20%,3个月后增加流通网下配售的5%,1年后小非流通,3年后控股股东才可以市场流通。正是这种新股发行供给的市场管制,令IPO发行三高痼疾难除,更助长了二级市场打新、炒新投机长盛不衰。”上海某证券公司资本市场部负责人如此评价新股发行改革。
在上述负责人看来,指导意见改革举措效果有限,所能增加的新上市公司流通股数量,对新股发行供求严重失衡的现状而言是杯水车薪,不让中国股市成为一个真正的全流通资本市场,不革除新股发行供给的行政管制,那么指导意见的改革效果只能是隔靴搔痒。
非流通股份占比高达47.9%
早在2006年11月7日,时任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的刘新华公开表示,中国资本市场正进入新的历史时期,预计年底前股权分置改革将全部完成。
刘新华做出如此表示的重要依据是,截至当年10月底,完成股改公司数量达到1140家,占应股改公司88%,对应市值达到94%。
然而,五年多过去了,股权分置改革所追求的全流通并未实现。受新股发行、定向增发再融资等各种股票供给行政管制限制,中国股市离全流通不但没有日益逼近,反而渐行渐远。
除了IPO原股东股份数量长时间不能自由流通外,定向增发机构配售股份流通也受限,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市场禁止流通股份的数量。
据同花顺统计,截至目前,股改限售、IPO原股东限售、定向增发机构持股限售导致的非流通股份数量达5153.71亿股,占A总股本的比例高达47.9% ,非流通股市值占A股总市值的比例达38.7%。
值得关注的是,限售流通股份数量占A股股本比例从2007年的74.2%逐年降至2009年的19.8%之后,非流通股份数量占比竟出现了惊人的大幅上升。
由于新股IPO原股东、定向增发机构配售股份都存在限售期,随着IPO和定向增发再融资井喷,导致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A股总股本比例,在2009年以来的三年间呈大幅上升态势。
2010年年末,全部限售流通股份数量占比较2009年年末大幅上升了20%,非流通股份占比从19.8%跃升至39.7%;2011年年末,非流通股份数量占市场总股本比例进一步上升至46.3%。
截至2012年4月16日,深沪两市非流通股份数量占市场比例则再次创出近三年以来的新高,达到47.9%。
“现在IPO、定向增发造成的大小非与股改形成的大小非在法律性质上不同,但对市场影响效果却完全相同。”前述上海某券商资本市场部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在他看来,正是新股发行、再融资股票供给继续延续股改时期的历史做法,才导致了整个中国股市供求长期严重失衡。
有业内人士指出,中国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虽已全面完成,中国资本市场距离真正进入全流通的新时代还有最后一公里的路程要走,那就是彻底消除新股发行、定向增发再融资股票供给行政管制,否则中国股市新股估值偏高、炒新、炒差投机严重的局面就不能根本改观。
业内建议借鉴香港市场
“其实,证监会对新股发行体制,及新股二级市场正常交易秩序改革,可借鉴香港新股发行和交易制度即可。”深圳某证券公司中小企业融资部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既然新股发行改革已明确不对IPO公司价值做实质性判断,那么监管层凭什么说IPO询价定价是高还是低呢?”
“为什么香港市场不像沪深股市那样盲目打新呢?是因为交易制度使然。把香港市场交易制度引进A股市场, IPO发行三高,炒新、炒差投机都会大大改善。”上述负责人建议。
据了解,在香港,IPO大股东只锁定半年就可在二级市场上减持,那些参与询价的机构在上市首日即可抛售。
“在香港市场,由于交易实行T+0和不设涨跌幅限制,外加新股发行供给没那么多行政管制限制,所以没人在新股发行时敢盲目报价,更没人敢于大规模投机炒新,只要股价被严重高估,可以说是你想要多少股票, 就有多少股票。”上述融资部负责人表示。
除了对IPO询价定价监管规定有不同看法,他对增加新上市公司流通股数量的做法也不认同。
还有业内人士指出,中国股市股价总水平之所以长期偏高,与新兴市场没必然联系,根源在于,现有的IPO上市流通及定向增发行政管制骨子里是为了维护市场稳定,是管理层不愿意看到市场股价向价值的合理回归。政策左右手互搏,A股新股发行及市场供求平衡想不严重扭曲都很困难。(21世纪经济报道)
证券业协会召集投行共商新股发行改革
13家券商、询价机构:新一轮改革是发行制度建设的里程碑
证券时报记者 于扬 刘璐
作为新股发行制度建设具有重要里程碑性质的事件,3月31日开始征求意见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指导意见在业内引起热议。据了解,截至目前,各方向证监会提交的反馈建议已经超过2000份。在本周一由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专业委员会组织召开的“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专题研讨会上,与会证券公司、询价机构代表畅所欲言,为指导意见的完善献计献策。
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
关于实现发行申请受理后即预先披露招股说明书,与会代表表示此项措施有利于提高透明度,增强公众投资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抑制发行人造假。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自今年2月1日起预披露时间提前以来,积极效果已经显现。
泰康资产投资经理王倩指出:“作为询价方,此前新股信息披露的时间较短,我们仅能依据发行人和投行的介绍、招股说明书和投资价值报告提供的信息来判断公司投资价值,研究难度较大。如果发行人和保荐人提供不真实的信息,识别也有一定的困难。”
申银万国证券总裁助理薛军表示,预披露时间提前行之有理,但为保障实施效果,建议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恶意举报、不良媒体滋扰等行为,对实名举报实施专项核查,并加强对不良媒体的监管力度,严惩“勒索”或“无事生非”,净化首次公开募股(IPO)市场舆论环境。
中信建投资本市场部董事总经理陈友新说:“在IPO方面,预披露时间提前、公布在审项目等措施加强了公开性,使审核更加透明,有利于促进审核阶段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招股书预披露后,发行人可向特定询价对象以非公开方式进行初步沟通。但为保证沟通的有效性,安信证券资本市场部总经理付鹏认为,还需要讨论特定询价对象是否有最低家数限制,初步沟通的方式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进行,初步沟通是否需要制作询价机构反馈表等具体问题。
个人投资者询价
宜有约束条件
关于扩大询价机构范围的相关措施,代表们在认可此举有利于合理定价的同时,就个人投资者参与询价的细节提出了各自的建议,并建议可进一步扩大范围。
招商基金总助、固定收益部总监张国强建议参与询价的个人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同等(或者略低比例)申报。例如询价每份100万股,则机构和个人相同。防止由于个人报价门槛太低,出现个人报价的随意性乃至人情报价泛滥的情形。
薛军认为扩大询价对象范围,引入个人投资者可以有效丰富定价群体的组成,有利于合理定价,他建议个人投资者作为询价对象应当具备一定资产规模,且拥有至少3年以上的A股投资经验,必要时还应关注其参与新股申购的经历。
王倩则建议,询价对象仍有扩大的空间。比如年金资产大多由经验丰富的主流投资机构管理,他们具有新股合理定价的能力,但却没有询价资格。2010年提出由主承销商推荐询价对象,此举旨在引进一批长期投资者,未来可以逐步扩大范围,但要防止因此带来的不正当利益输送隐患。
兴业证券董事长兰荣建议放开对主承销商自主推荐的合格询价对象的数量限制,鼓励更多具备较强定价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参与新股网下申购。他表示,发行对象的多样化,能够更大程度地发挥各类机构投资者的专业判断和价值发现能力,充分的博弈也将使得新股的发行结果更为市场各方所接受。
提高网下配售
比例方案均衡
对征求意见稿中提高网下配售比例、建立网下向网上回拨机制的相关措施,与会代表认为,该方案兼顾了强化对询价机构报价约束和照顾网上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意愿两个方面。
薛军表示,该方案较为平衡,同时对具体的回拨触发条件有进一步讨论空间,“经统计2012年41家IPO企业网下中签率均高于网上中签率4倍,建议网下向网上回拨的触发条件由目前的4倍,上调至6倍甚至更高。”宏源证券副总经理赵玉华建议对回拨启动的标准不做硬性规定,交由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明确。
询价方代表招商基金张国强则建议提高网下配售的比例至70%~80%,最多可以向网上回拨20%~30%,即网下发行比例最低不得低于50%。他认为,如此调整有利于鼓励机构更加理性报价,而如果发行价过高,主承销商将会面临发行失败或者包销的风险。这样也能促进主承销商合理定价。
第一创业证券总裁钱龙海指出,当前IPO市场环境较上次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已出现了较大变化,建议赋予承销商在网下发行阶段自主选择配售方式的权力,引导承销商采用效率更高的“等比例配售”方式进行网下发行工作。
独立第三方
为中小投资者解读风险
独立第三方的作用是风险评析,它既不做价值判断,更不能有推荐性的意见。中小投资人在申购新股时确实存在不看招股书,或者看了招股书后仍然对其中的风险因素认知不足的状况。这一政策的基本内涵正是立足于由专业的分析机构站在中小投资者的立场,从“解读”招股书的角度来评析风险,同时告诉投资者怎么看待和理解这些风险。这正是监管部门将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落到实处的一项积极探索。
薛军认为,应强调风险评析的作用是为中小投资者在新股认购时提供参考。建议引入多家具备研究实力的第三方机构,在招股文件正式披露后,于指定媒体发布风险评析报告,供中小投资者参考。
“但如果第三方评价机构本身规范不当,特别是如果这类机构以收取评价费的方式生存,那么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也可能强化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不规范行为,带来更大的道德风险和寻租空间。”广发证券总裁助理张少华补充说。因此,他认为,《指导意见》有必要提出对第三方评价机构的行为规范,防止简单引进一个新的更大的利益相关主体。赵玉华还强调,第三方要完全独立,同时要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监管,避免其与媒体合谋,增加发行上市成本。
作为询价机构代表,嘉实基金研究部刘杰还建议,如何选择第三方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风险评估,希望能有进一步的细则尽快出台。
行业市盈率
对于新股定价有参考价值
据统计,今年以来新股发行价格已基本接近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市盈率,炒新行为受到一定的抑制。截至4月1日,今年以来新上市的49家公司中,34家低于行业平均市盈率,15家高于行业市盈率,只有7家超过行业市盈率大约30%。
为此,与会人员对于该项措施予以积极评价。瑞银证券资本市场部董事总经理李克非与薛军一致强调,此项改革措施是最终实现发行定价市场化的一项可行的过渡方案,在现阶段能有效降温 “三高”现象。赵玉华分析,这条规则是对“红鲱鱼规则”的借鉴,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可使各询价对象在报价时有所参考,避免盲目报价。国泰君安副总裁刘欣亦表示,此举有利于降低发行价格,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新股发行的“三高”问题。
此外,业内对于如何提高指标的适用性纷纷献策。张少华建议,目前公布的行业平均市盈率指标是基于证监会的行业分类标准,但由于该标准制定时间较早,已不能充分反映目前市场状况,同时行业分类过粗,不能很好适应细分行业的估值情况。部分创业板公司甚至没有可对照的行业市盈率指标。
薛军还建议,应逐步引入其他估值标准,例如行业平均市净率、行业平均股息率等,体现估值方式的多样性,适应各类发行人新股估值与定价的需要。钱龙海则建议,考虑将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作为对上市公司进行行业划分的标准,这样不仅能够使行业平均市盈率更符合投资者需求,也能够进一步促进我国资本市场与国际接轨。
期待明晰“老股转让”
操作细则
本次征求意见稿中以“老股转让”的方式引入了“存量发行”的概念,业界一致认为,这是顺应市场需求、扩大供给的有效举措,可以有效防范发行市盈率过高和超募现象,建议管理层尽快推动实施,同时建议在指导意见中明确相关原则,并尽快出台操作细则。
赵玉华认为,老股转让与本次新股发行是否是一次发行、是在本次发行的25%之内还是之外并没有明确。为此他表示,需要进一步明确三部分内容:
一是启动老股转让的时点和程序。是在发行时才确定,还是在批文中予以明确。之前是否要经过发行人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程序。如果有转让意愿的股东多的话,按什么原则确定转让人,还是所有老股东按比例转让?
二是转让范围和定价。如果为一次发行,且在《公司法》规定的25%比例内,则应是与本次发行新股合并在一起发行。如果不在25%内,转让给谁?受让人是询价对象还是所有投资者均可?如何定价,配售还是抽签?性质是流通股还是限售股,有无锁定期?
三是转让所得资金和增持监管。转让所得资金不让划出,但能不能抵押?对股东进行监管是保荐机构义务的进一步延伸,但如何执行?股东转让老股所得资金可以增持股票,还是在符合条件时必须增持。如何规避操纵股价或配合股权激励的嫌疑?如6个月内买卖是否违反相关规定,利益是否要收归上市公司?
张国强也建议,进一步明确老股转让所得资金可以用于回购股票的操作细则。
对于下一步的改革取向,一创摩根证券投行部执行总经理陈晔建议,在《公司法》第142条得到修改后,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在充分信息披露的前提下,取消存量发行所得资金的限定期,由投资者自行判断公司价值。 (证券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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