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于雅琴)凤凰网理财频道《钱线观察》栏目官方微博钱线观察最新微博称,李旭利当庭翻供,不承认下指令买卖股票。
微博还透露,庭审过程中,李旭利表示逃匿这是无稽之谈。“我最早2010年就知道证监会在调查了。如果想跑早就可以跑到国外,但是我一直在配合调查,主动和各方面沟通。如果要知道案件已经转到经济侦查那边,我肯定不会去北京。”
据悉,6月5日,上海市公安局在公布李旭利案案情时,将李旭利非法交易股票行为的时间区间界定为 “2005年8月8日至2009年5月25日”,而此前证监会通报中,对李旭利案的时间区间界定为“2009年2月28日至2009年5月25日期间”。上海市公安局界定的时间区间,要比证监会版本提前了三年多。
由于2009年2月28日正是“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罪”生效时间,这一变化,将直接关系到李旭利案非法获利金额的变化甚至,直接引起量刑的变化。
证监会和上海市公安局究竟谁更准确?最后量刑金额会是多少?这是6月12日开庭的李旭利案的最大悬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