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IPO排队申报仍在进行中,但是节奏明显放缓。自证监会今年2月1日实行新的预披露制度后,在7月17日~8月2日长达17天时间内,证监会官网上都没有公布IPO预披露信息。CFP供图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林彦龙)尽管A股市场走势疲软,新股热炒风却是不时出现,信息披露不到位是炒风时现的主因之一。为此,深交所日前发文,要求拟上市公司在上市公告书中以季度为单位披露最近一期业绩情况、未来一期业绩预告。之前的规定是“6个月内有效”,深交所认为投资者掌握的财务信息可能迟滞,引发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内幕交易行为。
对参与首先新股(IPO)买入的投资者,深交所提醒其多关注新上市公司风险提示公告,这样才能对公司近期业绩走向和风险因素做到心中有数,减少利益受损。
深交所表示,考虑到创业板市场的风险特征,采取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制度。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既包括公司原已披露的重要风险(包括公司未来不能适应大客户导致的投资、营运模式、采购模式发生重大变化的风险;技术更新风险;财务风险等公司特有风险),也包括澄清内容。
拟上市公司在刊登招股说明书后,应当持续关注公共媒体(包括报纸、网站、股票论坛等)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或者传闻,及时向有关方面了解真实情况,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应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事项等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应当在上市公告书或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中披露。
此外,如果公司上市首日股价出现大幅度上涨,就需要上市次一交易日再次刊登风险提示公告,就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内外经营环境、重大合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大事项等方面是否发生变化进行披露。同时,公司需披露所属行业平均市盈率,公司股票收盘价对应的市盈率,估值水平与行业平均水平相比的情况等。此外,公司尚须重申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中的风险。
今年前7个月,深市有103只新股上市。其中,上市首日收盘价涨幅达到或超过50%的有15只,占比14.56%。截至7月31日,这15家公司中有14家股价仍低于上市首日收盘价。
作者:林彦龙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