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逐利与买方力量
2012年08月20日01:01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报记者 涂艳
优质的投资文化需要强大的买方力量保驾护航,而在资本市场中,买方力量的积聚与培养从来都不是一蹴而就的,更是与短期逐利的投资行为背道而驰。
中国基金业成立早期,由于立法与体制不健全、行业规范经验不足及理念的不同,基金业各种违规操作甚至简单化的恶劣操作手法遍地而生,而作为当时重要机构投资者的一员,基金也曾并不光彩地成为对倒、短线投机的代表。
也正是基金黑幕的揭开,一场关于短线投机炒作和长期投资理念的理念之争正式展开。然而近年来,基金业的定位被描绘地越发清晰,即基金业是代表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应依附于作为卖方的资本市场,他是独立的买方力量。在原证监会基金部副主任洪磊看来,基金就是要在资本市场上行使自己手中的定价权、投票权,促使上市公司为社会创造价值。
然而,基金买方力量的发挥似乎一直以来受到部分短期逐利和投机炒作现象的制约。上市公司基本面如何、究竟给投资者分红多少、上市公司的真正竞争力和投资价值何在,都是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最亟待关注的问题,也正是短期投资行为最为不屑的所谓“利好”。
在讨论基金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问题时,有些机构往往回避行业自身短视投资行为就此造成的“不便”,而将矛头仅指向政策法规的局限和对自身力量弱小的无奈欷歔。然而,可以肯定的是,即便将基金参与上市公司董事等政策之门打开,即便走向的是股权日渐稀释的全流通时代,如果没有长期的价值投资理念指导,一切都将成为浮云。
然而,也有基金公司认为,在基金规模不定、持股期限不定的情况下,要求基金参与上市公司治理未免强人所难,也决定了国内大部分基金难以真正长期有效并十分乐意参与到其中。同时,由于参与渠道的匮乏,目前除了股东大会以外,机构投资者缺乏其他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渠道和途径,也成为时下的困难之一。
曾有人不客气地指出,买方是整个市场失效的根由,基金而尤其如同市场中手持重金的大散户。言之虽过,然而,不可否认的是,行业需要更加肃清的投资环境,只有在更加成熟老练、精明能干的买方力量指引下,资产管理行业才有希望。
毕竟,投资者的利益终究是行业生存之本,更是中国式买方力量树立的最终诉求。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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