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韩海龙 发自深圳
刚刚平静不久的
美达股份(000782,SZ)再起波澜。
昨日(8月29日),公司现任董事长梁伟东、前董事长梁广义、前任董事梁少勋三人,在鹤山市接受江门检察院有关4000万元单位行贿罪及挪用资金罪的公诉。梁广义曾是“江门首富”,连
相关公司股票走势
续五次登上胡润百富榜。
“一旦判刑,梁伟东将无法履行董事长的职责。”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严义明如是说。
在过去半年里,美达股份曾先后陷入大股东股权纷争、被广东证监局要求对股东大会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上半年净利润同比下滑近7成等尴尬局面。
昨日,法院宣布暂时休庭,再度开庭时间并未公布。梁伟东和梁广义委托人张崇彬均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被委托人是无罪的。
天健大散户身份十年后曝光
十年一轮回。
2002年,原美达股份第一大股东广东新会美达锦纶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新会美达),因“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广东新会电力开发公司”一案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广东省高院判定对新会美达持有的美达股份1.08亿股国有法人股进行评估拍卖。当年8月,由梁广义、梁少勋、梁伟东之父创办的天健集团购入美达股份约8181万股。江门市检察院起诉书显示,天健集团通过公开拍卖方式竞得美达股份23.92%的股权,成交均价为每股2.2元,美达股份当时股价在7元左右。
如今看来,在支付完3500万元定金后,天健集团现金流的短缺状况,并不仅仅表现在难以支付股权收购款。江门检察院认为,天健集团因资金紧张,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清股票款项,遂向时任中国
工商银行江门?a href="https://q.stock.sohu.com/cn/601988/index.shtml" target=_blank>中行谐ち纸ㄖ姨岢霭锩Υ罟郝蛏鲜龉善薄L旖〖旁槊娉信到懦钟械拿来锕煞堇蟮?%给予林建忠。
据了解,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具有银行流动资金不能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的相关规定。林建忠违返上述规定,以天健集团购买材料为名,签批向天健集团总共发放1.7亿元贷款,该笔贷款大部分被天健集团用于支付上述美达股份股权拍卖款。
在上述款项到账前,林建忠更是再度违规将工商银行江门分行在香港“小钱柜”中的1590万港元免息借给天健集团。天健集团随后于2003年8月、2005年4月以子公司名义购入美达股份3000万法人股。
最终,天健集团于2007年5月将上述3000万股美达股份股票卖出,累计获利约2.7亿元。
无罪辩护
江门检察院认为,天健集团于2007年5月25日按照之前的书面承诺,从2.7亿元获利中提取人民币4000万元,支付给林建忠成立的广州市德林商贸有限公司,因此已经构成单位行贿罪。
梁广义当庭表示,虽然此前有承诺,但是支付的4000万元款项并非支付给林建忠个人。
张崇彬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称,“我们肯定是做无罪辩护。支付的款项不是行贿款,是投资款,那个公司并不是林建忠的公司,而是我们自己的公司。”
事实上,检察院调查显示,广州德林商贸公司的所有人即为林建忠。
“我们当时是代持股的形式,林建忠当时是我们公司的一个员工,我们是用他的名字来代持的。”张崇彬解释道,林建忠是在工商银行江门分行离职后被聘任的,他们把钱划转过去用于物业投资并不能算是行贿。
梁伟东同样向记者表示,自己是无罪的,不过他说,因为涉及到法律上的很多东西,自己无法说清楚,由律师发送资料予以说明。
梁伟东的律师认为,梁伟东不属于单位犯罪的主体资格,并不构成单位行贿罪。而从证据和今天的庭审可以很清楚的看出,事实是梁广义与林建忠内外串通,进行利益共享,梁伟东是受到蒙骗,后曾向林建忠追索上述款项。
董事长争夺战待续
美达股份6月16日公告显示,梁伟东、郭敏、梁宗强、梁瑞伦、郭亚雄、徐东华、李汉国等7人成为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成员,梁伟东继续担任董事长一职。
这是美达股份今年第三次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成员,此前两次均因天健集团存在内部股权纠纷而未能选举成功。
事实上,早在2008年,梁广义就因身体原因,以及受到梁伟东和梁少勋联合施压,退出管理层,交由梁伟东负责集团及上市公司日常管理事宜。三年后,梁广义则携手梁少勋再度逼走梁伟东。然而好景不长,三人随后均被检方以行贿罪带走,梁伟东后被保释,主持集团及上市公司日常工作。
然而,梁伟东尚未坐热新一届董事长的位子,又面临检方关于其单位行贿及挪用资金的指控。
对于本案,严义明表示,因为三人均在相应承诺书上签字确认,应当认定三人为假定知道,对该笔款项用途有所了解。严义明同时表示,单从4000万元的款额来看,就足以将三人归为“情节严重”一档,根据法律法规可以判处10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
一旦三人被判刑,美达股份董事长之职或将再度悬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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