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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近80%的领导干部对财产公示持积极的态度的调查结果,没有制度完善做支持,极有可能变成一场讨好公众的集体卖乖。毕竟,官员财产公示不是想不想的问题,而是做不做、怎么做的问题。
上海八成领导干部支持财产公示?看到这条新闻,我精神为之一振。
不少百姓相信干部们普遍有车有房有表,灰色收入大大的,个别还可能有着不止一个的地下情人,从内心抵触这件事。
都说反腐的前提是干部财产公示,假如这些揣测是真的,作为干部傻乎乎地公示了自家财产,与工资福利对不上,岂不等于直接找纪委自首,进而接受人民群众庄严的审判吗?
因此,你可以侮辱公仆们的人格,但不可侮辱其智商。
但结合上海一份调查报告,你之前的判断可能真的错了。
媒体报道,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史建三公布了该所完成的一项关于上海领导干部宪法意识的研究报告,该报告采取问卷法,分为领导干部宪法意识自我评价和领导干部第三方评价两大类。其中,前者获得805份有效问卷;第三方评价由律师、法律专业人士和居民组成,共有1038名律师、678名专业人士和526位居民参与。
这份有相当可信度的研究报告显示,16.96%受访者对“任职前向社会公示财产收入”持中立态度,34.05%受访者基本赞同,43.29%受访者完全赞同,4.81%受访者有点反对,0.89%强烈反对。由此,报告认为,近80%的领导干部对财产公示持积极的态度。
显然,这样的报告结果与公众带有强烈情绪的揣测有巨大出入。使得人们的第一反应会是:没有充分的调查研究,公仆的心思您别瞎猜。
但之所以出现如此大的官民认知偏差,官员们还是应当负一定责任的。首先,在这个体制转型期,批量腐败官员落马,既体现了当前反腐的信心和决心,也使公众强化了对贪官的愤慨,再通过民间舆论催化,便使公众形成了“无官不贪”的印象。更重要的是,由于权力运行不公开不透明,选拔任用干部缺乏足够的民意支撑,社会监督渠道狭窄,加上部分官员失职后文过饰非甚至打压公众意见,就使得事件往往陷入“塔西佗陷阱”——当政府部门失去公信力时,无论说真话还是假话,做好事还是坏事,都会被认为是说假话、做坏事。
抛开官民情绪化的怀疑和对立,姑且相信这次上海官员都对人民说的是掏心窝子的真话,也并不意味着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就有了操作基础。
首先需要直面这样一个现实:即使同处官场,公仆们却分三六九等,除了级别的差异,还有分工不同、区域不同带来的待遇落差。一个基层清水衙门的科员从获取实惠的可能性是无法与实权部门一个处长相提并论的。这就遇到一个麻烦:如果真心希望公开财产的8成官员都是官场无决策权的弱势群体,在现行体制下无法推动这项工作——领导不带头,呼声像起哄。换个思维:假如党政一把手心底无私天地宽,率先公开了,倒相信会起到一呼百应的积极效果。因此,这支持财产公开的领导干部具体是谁,就值得仔细推敲。希望调查方把工作做细,否则就有哗众取宠之嫌。
进而言之,即使党政一把手带头表示愿意公示财产,还未必能得到满意的结果。
1995年4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但推行效果并不理想。首先,由于在一个相当封闭的体系内展开,也就是说党员领导干部在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给组织后,只有少数领导知情,对其余的人则一概不予公开,无疑造成了官官相护的巨大操作空间。中央纪委副书记刘锡荣曾形象地说:“上级监督下级太远,同级监督同级太软,下级监督上级太难,组织监督时间太短,纪委监督为时太晚。”
专家指出,即使有关部门认真负责地核查,官员财产公开还有很多技术性难题:一是金融实名制覆盖不了现金交易。二是身份信息仍需更加准确。三是不动产登记制度不完备。四是境外资产、珠宝、古董等财产的底数,现有技术与配套制度更不能轻易摸清。五是信用意识缺失。
更重要的是,部分官员在行使权力的时候经常无视法律,在财产公示的时候却显得法治观念相当到位。一个官场颇为流行的说法是:从我国的国情看,公务员个人财产与其家庭财产相互融合,二者界限难以区分。如何确保公务员申报财产又不侵犯其他公民的私有财产权,是必须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
这直接阻遏了官员财产公示的制度进程。2005年4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公务员法》,未能就官员财产公布作出明确规定;2007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也未将官员的财产等个人情况列为政府必须主动公开的信息。
2012年9月1日,大学生刘艳峰在微博上要求公开陕西省“表哥局长”杨达才2011年度工资收入。随后又向陕西省财政厅和安监局邮寄了申请书。不料得到如下回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你申请公开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个人工资收入事项,不属于陕西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贪腐官员在公众如此高度关注下尚且能够不公开收入,您又怎么保证上海那8成没犯事的官员冒着巨大风险坦露自己的家底呢?从2009年新疆阿勒泰开全国官员财产公示先河,近年来,进入官员财产公示这个榜单的已有浙江慈溪、湖南浏阳、宁夏银川、青铜峡等多个地区。但从最后的公示效果来看,大多无疾而终。
直到改革开放最前沿的广东再度试水。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最近透露,广东正分别在粤北和珠三角地区各选择一个县和一个区,开展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并在一定范围公示的试点工作。完整的财产公示制度应该包括:申报、公示、监督、问责这四个重要环节。
希望广东能真正实现中国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破冰之旅。
上海近80%的领导干部对财产公示持积极的态度的调查结果,没有制度完善做支持,极有可能变成一场讨好公众的集体卖乖。毕竟,官员财产公示不是想不想的问题,而是做不做、怎么做的问题。
(作者系《工人日报》要闻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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