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里戏外的故事同样精彩,这便是《人再囧途之泰囧》(以下简称《泰囧》)。票房神话已是旧事,这次《泰囧》却惹上官司。
《泰囧》遇囧
原来《泰囧》与《人在囧途》并没有直接关系,虽然里面有相同的演员。
新金融记者获得的材料显示, 2月28日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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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由武汉华旗影视公司提起的“不正当竞争及著作权侵权之诉”。被告分别是北京
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北京影艺通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真乐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武汉华旗影视公司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华旗影视公司依法拥有影片《人在囧途》一切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并认为光线传媒等在宣传《泰囧》时,通过暗示、明示两部片子是有关系的,比如《泰囧》是《人在囧途》升级版、第二部、续集等,使观众误认为是《人在囧途》原出品人、原班人马精心打造并奉献的又一部力作。
由此,武汉华旗认为4家被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构成侵权,要求包括光线传媒在内的4家被告公司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 亿元人民币。
光线传媒也因此在3月4日宣布紧急停牌,但在3月5日发布相关澄清公告后便迅速复牌。
根据光线传媒最新公告,3月7日, 光线传媒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资料。
光线传媒表示,公司出品发行的《泰囧》是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准拍摄和上映的原创影视作品,受国家法律保护。公司对武汉华旗单方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制造舆论、对公司进行不符合事实的恶意攻击之行为,保留进行反诉之权利。
“有很多人质疑我们是在炒作,想从中分得一杯羹,但从公平正义的角度来说,《泰囧》火不火,只要是侵权都会成为被告。华旗影视只想恢复事实真相,还生存空间。” 上述武汉华旗影视公司人士表示。
不同说法
据武汉华旗方面透露,《人在囧途》上映之后,取得了很好的口碑和影响。
华旗公司剧本创作团队在《人在囧途》下映后即开始筹划《人在囧途2》的剧本创作。剧本大纲出来后,华旗公司也特别想跟徐峥合作,并曾将剧本发送至徐峥的邮箱。
2010年11月,华旗公司在申报《人在囧途2》时,发现北京齐天大地公司以徐峥、杨庆署名编剧的电影《人在囧城》向广电总局申请立项。
湖北广电总局明确告知该公司的立项内容与华旗公司的《人在囧途2》完全雷同,连主人公的名字也相同。
同年11月17日,国家广电总局电影管理局下发书面文件:“二、《人在囧途2》的情节与上一批北京市公示的《人在囧城》是同一个项目,但编剧署名不同,请你局与北京市广电局以及两家申报方联系,确认版权,此次暂不公示。”
此后,北京齐天大地公司书面作出“撤销声明”:“无条件放弃《人在囧城》的版权及拍摄权。不参与任何与《人在囧城》题材相近的相关电影活动。如与《人在囧途2》剧本剧情发生冲突,我公司放弃所有权利。”
第二年5月18日,华旗公司申请的影片《人在囧途2》获得湖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颁发的“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
而业内对此也有不同的说法。据相关媒体报道,在《泰囧》上映之初,媒体圈就曾收到过一封疑是炒作的匿名稿件。内容称:作为主演的徐峥向制作方提出一个新戏的概念,并且要求做该片导演,谁料制作方随后却找了其他导演来导这个新戏。最后双方谈的结果是《人在囧途2》还是与制片方合作拍摄,但徐峥兼任导演、主演、监制。 与此同时,制作方又背着徐峥注册了《人在囧途2》,徐峥知道后便宣布放弃《人在囧途2》。随后,徐峥找人对《人在囧途2》的大纲进行重新编剧,注册了《泰囧》。
持续利好
抛开上述诉讼案件,《泰囧》无疑是近年来国内最为成功的一部电影。这部包括发行费用总投资约6000万元的片子,原先预计能达到3亿元票房就已不错,最后票房竟然近13亿元,并直接拉动光线传媒全年营收同比增长近五成,净利润增长超七成。
根据光线传媒2012年度报告,公司2012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34亿元,同比增长48.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亿元,同比增长76.47%。《泰囧》对光线传媒的业绩贡献自然是最大的,并对光线传媒持续利好。
据光线传媒今年一季报,其预计2013年一季度公司可实现净利润7688.85万-828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0%-320%。
原因则是《泰囧》在2013年一季度仍然取得了较好的票房收入,影视剧收入大幅增加。
“电影票房偶然性最大,《泰囧》创造的票房神话也是偶然事件,并不容易复制。”雪球分析师李雪告诉记者。
光线传媒在公告中也承认,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受档期、影片制作质量、剧本、导演、演员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单部影片的票房面临的不确定性日益提高,对公司的整体业绩也会产生不确定性影响,特别是随着进口大片的冲击以及国内大制作商业大片的不断涌现,公司的单部影片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作者:新金融 曹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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