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3月15日讯 在整个2012年,
中恒集团未公布过一则诉讼公告。在年报中,公司也声称报告期内没有发生重大诉讼事项,但在年报中的费用科目,公司却披露了一笔高达409万元的诉讼费,较上年同期增长了47.7倍。
接受全景网记者电话采访时,中恒集团证券事务代表童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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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表示,400多万元诉讼费,是公司子公司发生多起“妇炎净”侵权类案件产生的,具体情况不清楚。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不包括律师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
根据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一则诉讼标的为1亿元的财产案件,需缴纳的受理费为54.18万元,申请执行的费用为16.74万元。
假定中恒集团去年发生的都是诉讼标的金额为1亿元的财产案件,每一件案件均获法院受理和执行,且不考虑其他费用,则共发生了5.76起案件。以公司2012年7.1亿元的净利润来衡量,每一起案件都属于重大诉讼,都应该公布。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受理费;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中恒集团去年中报显示,公司去年发生的409万元诉讼费中,有408.38万元发生在上半年。根据公司证代提供的信息,可以想象公司去年上半年应是法院的常客。(全景网/刘磊)
作者: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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