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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市风暴尚未尘埃落定 央行将不会取消丙类户

2013年05月22日08:03
来源:搜狐财经 作者:尹守革

  搜狐财经讯 中国债市监管风暴尚未尘埃落定,丙类户命运如何,现已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和市场担心的相反,央行将不会取消丙类户。

  目前,央行已暂停丙类户开户,并暂停了丙类户的买入业务,但部分属于丙类户的银行理财账户仍可继续正常进行买卖。

  上月末,多家媒体报道称,央行牵头召开了整顿债市问题的内部会议,会议的核心内容包括逐步升级或取消丙类户。各家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行长及分管行长均参加了此次会议。

  但据搜狐财经从央行内部人士获得的消息显示,央行将不会取消丙类户。

  “丙类户的设置有一定的合理性,能够活跃市场交易,对包括QFII在内的很多投资者有很积极的作用,不会因为出了问题就完全否定(它)”。上述人士向搜狐财经透露称,“今后肯定会加强对丙类户的监管,对机构主管人员进行一定的限制”。

  丙类户诞生于2000年,推出的初衷即是活跃市场交易。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的统计显示,截至2012年底,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非金融类投资者达6375家,占总投资者数量的51.28%。丙类户的主体即是这些非金融类投资者。

  上述人士还表示,央行目前正分类清理规范丙类户。

  第一,逐步清理注销违规开立的丙类账户及无交易、无债券的睡眠户;第二,限制非金融机构法人债券丙类账户,除卖出、履行未到期结算合同、转托管已经持有的债券之外,不得进行其他操作;第三,对公司治理较为完善、具备投资能力的丙类户,考虑逐步转为乙类户;第四,保管丙类户历史交易结算数据资料,配合审计、公安部门调查。

  上述人士还称,决策层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目标不会变,肯定还是要大力发展债券市场、稳步扩大债券市场规模的。(完)

  搜狐财经注:按照参与债券结算业务资格和方式的不同,结算成员分为甲类成员、乙类成员和丙类成员。可办理债券自营结算和代理结算相关业务的结算成员为甲类成员;只能办理债券自营结算相关业务的结算成员为乙类成员;债券自营结算及相关业务需委托一个甲类成员办理的结算成员为丙类成员。

  甲类成员和乙类成员为直接结算成员,丙类成员为间接结算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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