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内财经 > 宏观经济
宏观 | 金融 | 公司 | 产业 | 财经人物

新基金法实施 未来基金行业监管将会发生巨大转变(图)

2013年05月24日19:42
来源:中国证券网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徐维强)今天在深圳举办的“第三方基金销售高峰论坛”上,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副主任徐浩就即将实施的新《基金法》进行解读和分析。徐浩表示,新《基金法》即将实施,不仅为机构带来机遇和挑战,也给监管部门提出了新的要求。未来基金行业监管将会发生巨大的转变。

  新基金法实施 未来基金行业监管将会发生巨大转变

  监管部门致力于制度的完善与健全,减少对市场经营机构的业务管治,其目的是为市场主体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但是市场的创新发展归根结底还是要依靠各机构主体。作为市场主体如何实现创新发展,徐浩指出,市场机构的创新发展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注重市场导向,注重对市场发展趋势的分析和研究。要对客户真实需求进行了解和研判,真正将客户利益放在首位,在此基础上发挥自身的营销优势,明确发展战略,将更多精力专注于细分市场,为目标客户提供更加贴近需求的服务。还要坚持创新是企业持续发展的意识,随着监管部门对各项监管制度的逐步取消,市场业态将会更加丰富,之前所依赖的牌照管制等政策红利将不复存在,真正的市场化竞争将开始。没有创新意识,仍然依赖等、靠、要,这样的机构将面临危机。投资人面临众多选择,哪家机构能获得其青睐,徐浩认为真正符合市场需求、真正符合投资人利益是根本。近期出现了众多市场创新活动,如将货币市场基金的申赎与持卡人的工资发放、信用卡还款、消费支付等灵活挂钩,或为赎回资金到账效率而提供的T+0操作安排,这些依据对市场敏锐判断进行的创新活动为赢得客户而增分不少。市场类似创新活动有不少,包括产品设计、投资人运作、营销方式等各方面,其创新思路和模式值得借鉴和学习。徐浩认为,创新动力总是来源于市场,满足于市场,而监管部门要做的是评估创新所带来的风险,在行业平稳运行的前提下尽可能为市场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徐浩表示,监管、执法和风险管理方面要继续加强监管执法,防范系统性风险,维护行业正常发展秩序。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执法和系统性风险防范,维护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徐浩表示,简政放权意味着行业门槛的进一步降低,市场竞争的进一步加剧,将不可避免出现一些机构和个人铤而走险,损害投资人利益,破坏市场秩序。作为监管部门,对不该管的事情要放,这是一个方面,但另一方面对于要管的事情要管住、管好,维护市场秩序,监管部门在防范风险和加强监管方面下了大力气,不断完善监管执法的体制和机制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违纪违规事件采取有效措施,有利保护投资人的利益。

  徐浩介绍,未来将进一步完善基金销售监管执法的机制体制,通过多年的探索,证监会派出机构、行业协会之间形成了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和协同监管的基金销售监管体系,坚持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并重,努力提高对基金销售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打击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徐浩表示,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了高压态势,最近三年对29家机构采取了监管措施或是行政处罚,有利推动了基金销售业务的规范发展。在做好现场检查工作的同时,监管部门还注意信息化系统在非现场检查的应用,对基金销售、交易和资金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和监管能力,提高了非现场监管的针对性和工作效率。此外,监管部门还大力推动了基金销售资金的三级监督体系,银行监督、中登公司负责事后的总帐核对、监管部门负责错帐的督察。三级监管体系有效保证了基金销售资金的安全。建立投资者权益保护行为,防止非法销售和销售误导。防止非法销售和销售误导将成为监管部门和投资者共同关注的重点,监管部门将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增强监管能力,建设投资者权益保护系统,依托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对销售机构的资质、人员、帐户等信息进行公示,充分发挥投资人和社会的广泛监督作用,增强投资人的信息甄别和自我保护能力。

  同时,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基金销售典型违规事件的处罚力度,维护行业的公信力。前期有媒体报道,某基金管理公司在产品宣传推介过程中存在违规承诺收益的问题,为此证监会和相关派出机构包括深圳局、上海局联动,迅速展开调查,经过调查和认定,在一个星期的时间内就做出了相关的处罚措施。由于这一事件受社会和媒体关注度比较高,证监会还就该案件处罚的情况向社会进行了公开通报,回应社会的关切,维护行业的公信力。

  “合规经营作为市场各主体立业之本,基金行业是建立在信托文化基础上,信用积累尤其重要。”徐浩表示,如果不能在规范运作、诚信经营下功夫,投资人权益保护就是一句空话,公司和行业的信用将会受到严重损害。长期看,如果粗放经营,不合规操作是有后遗症的,严重来讲,对行业有比较大的消极影响。在中国大陆金融市场方面,横向比,除了基金行业、证券行业和其他行业,粗放经营对整个行业是有影响的,导致一些行业出现周期性问题,整个行业如果粗放经营、不能合规经营经营对整个有比较大的损害,特别是基金行业,毕竟基金行业是建立在信托文化的基础上,投资者的信任是非常重要的,是整个行业赖以生存的基础。徐浩认为,今天基金行业之前坚持的原则和底线正逐步成为基金行业的原则和底线,尽管大家说基金管太严、管太死,但在风险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安排已经成为其他资产管理行业的底线、制度安排,徐浩希望各机构对合规经营这四个字有越来越深刻的认识和体会,不要将其作为应对尽管部门或是标榜自己的东西,而是要成为每家机构的固有基因和文化,才是长期赢得市场的法宝。

  近期行业中发生了一些被投资人和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违规事件,徐浩认为发生这类事件的原因就是机构和相关人员没有把维护投资人权益放在首要位置,可能考虑更多的是自身以及相关利益方的利益。他表示,创新活动中的新思路、新模式对创新者、客户、监管者的传统认识和判断都形成了挑战,大家以往的经验判断,但在创新活动中的情况下可能是无效或是部分无效的,如何在创新活动的同时还能有效防范风险,特别是避免引发系统性风险是大家要共同面对的课题,在经营中要更加脚踏实地的落实好维护投资者权益基本准则。如如果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在风险管理落实到每个机构的制度中,落实到从事业务操作的每一个流程和环节中,是可以避免出现这些问题的。

  【新《基金法》简政放权】 为财富管理行业提供宽松制度环境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徐维强)今天在深圳举办的“第三方基金销售高峰论坛”上,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副主任徐浩就即将实施的新《基金法》进行解读和分析。徐浩表示,新《基金法》的大幅调整和变化,为未来财富管理行业的转型和发展提供了宽松和良好的制度环境。

  6月1日起新的《基金法》即将实施,徐浩认为新法完善了基金业发展的顶层安排,为基金业健康发展打开了空间,创造了机遇,标志着财富管理行业进入了崭新的发展阶段。随着6月的到来,整个基金行业目前处在学习、宣传和贯彻基金法的过程中,为基金法正式实施作准备。徐浩认为,新的《基金法》在管理机构准入、业务范围和投资品种等方面有了大幅调整,使得基金管理公司等各类资产管理在公司治理中更为优化,有利于建立健全股权激励机制,从而充分发挥人力资本在资本管理中的核心作用,从而促进市场的良性竞争发展。

  新的《基金法》就服务机构专门设立了一章,包括基金销售、支付、注册登记特别是投资顾问等八类服务机构设立了一章,专门设立了一章,服务机构,把八类服务机构设立了一章,有利于整个行业向专业化的细分方向发展。徐浩认为,这种安排有利于整个行业向专业化的细分方向发展,从而使各类机构充分开展差异化、专业化发展,为整个行业发展提供了制度性安排。此外,《基金法》对于资产管理各个环节的行为规范、法律责任等有了更具体的安排,这种细化对于行业今后的监管和执法工作针对性更强、效率更高、可操作性更强,有利于整个行业的秩序规范和维护,从而为财富管理行业治理提供了好的环境制度。

  另一方面,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改革深入,监管部门职能将进一步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努力维护社会公平转变。在这一背景下,作为监管部门和市场机构如何调整思路,进一步推动基金销售的规范,值得深入思考。徐浩表示,从监管部门的角度,监管部门将进一步简政放权,注重创造良好发展环境。而如何在加强监管执法与促进市场发展,做好系统性风险防范之间平衡,徐浩表示要坚持创新发展,监管部门应注重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坚持“加强监管放松管制”的思路,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减少直接干预,为行业进一步减负,激发行业的创新发展活力。具体到基金销售方面,对系列法规进行进一步梳理和调整,取消了一些制约行业创新发展的行政管治,完善了市场发展所需要的制度环境:首先是修改完善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修订过程中放宽了基金销售机构的准入门槛,允许外资银行、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代理公司等机构申请销售业务资格,进一步丰富了基金销售机构类型;第二是将基金销售业务的注册、持续监管等事项下放到派驻机构实施,简政放权提高效率,因为各地派驻机构与各地的市场主体联系更为密切,审批效率也更高;第三,取消了对独立销售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名称、组织机构限制,以适应独立销售机构拓展业务发展空间的需求。修改前独立销售机构甚至在注册地之外的区开展业务都要进行备案审批,而今后都将全部放开。此外,还取消了只有基金销售总部才可与基金管理人签署销售协议的限制。

  同时,监管部门制定发布了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的规定,以适应信息技术发展的趋势,推动基金销售电子商务化发展,支持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在基金销售行业的广泛应用,为基金销售业务拓展市场空间,适应交易习惯转变提供制度支持。徐浩介绍,将来可以通过利用包括淘宝、京东等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基金销售活动,这一意义不仅在于基金销售多了一个渠道,更重要的在于通过网络平台上突破了物理空间的局限,使得在网络平台上各基金公司的产品、基金销售机构、投资者以及支付机构、服务机构都可以在通过产品、流程等方面的创新实现交汇。利用好这一平台,不仅仅只是带来新的销售渠道,而是更多的附加和创新发展机会。

  在证券投资基金费用管理规定方面,监管部门也进行了修订,全面放开基金销售费用管治,促进市场化、差异化销售费率机制的形成,鼓励各类市场参与主体的市场化竞争,丰富了基金销售费率方式,扩大了销售服务费的适用品种和范围,进一步注重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将基金销售费用和管理更多依托于行业自律。此外,监管部门还起草了证券投资基金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对其概念和业务范围进行界定。办法对基金销售、销售支付、登记、估值、投资顾问、信息技术服务等进行了细化规定,这一办法的制定和下一步的实施为市场经营机构进一步丰富业务种类、拓展发展空间提供了法规支持。

  要闻

  】证监会修改系列管理办法配合新基金法实施 鼓励基金公司上市 放宽“一参一控”

  【鼓励上市】 证监会:鼓励基金公司到资本市场上市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马婧妤 郭玉志)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今日表示,基金公司到资本市场上市是国际市场的普遍做法,目前中国基金业经过了10多年的规范发展,基金公司基本具备了上市的条件和基础,但是,也有相应的要求和制度环境等未达到条件,不过,证监会鼓励支持基金公司到资本市场上市。

  值得注意的是,今日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办法》明确了基金公司上市的行业监管要求,进一步取消部分行政许可项目。新基金法取消了对持股5%以下股东的行政审批,进一步扫清了基金公司上市的障碍,本次修订也相应增加了基金公司上市的原则要求。此外,在前期简化行政审批的基础上,此次修订进一步取消基金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变更公司章程一般条款等行政审批项目,将相关事项由事前审批改为了事后报告。

  【纳入监管

  证监会拟将基金公司及申请公募业务机构一并纳入监管

  证监会17日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拟将基金公司与申请开展公募基金业务的其他机构一并纳入监管范围。

  【放宽一参一控证监会拟放宽基金公司股东“一参一控”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马婧妤 郭玉志)证监会今日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正式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拟放宽基金公司股东“一参一控”、同业经营限制,弱化行业门槛管制,规范行业竞争秩序。取消基金公司股东同业经营限制,允许已经控股基金公司的证券公司等其他机构申请公募牌照,按照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将“一参一控”政策仅适用于参股基金公司的股东,不再向上追溯至实际控制人,也就是说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多家机构,可以分别参股2家基金公司(其中控股不得超过1家)。同时,针对放宽同业经营限制后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加强利益冲突防范、强化关联交易披露。

  [百科] “一参一控”是保证基金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基础,如何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是一个事关普通投资者利益和社会安定和谐的大问题。而“一参一控”是保证基金公司不去私下侵犯持有人利益的重要基石。

  【监管电商平台

  证监会拟将基金交易电商平台等纳入监管

  证监会17日就《证券投资基金服务机构业务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拟将核心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营维护、信息安全保障和基金交易电子商务平台等信息技术系统服务业务纳入监管。

  
新基金法五年热议
时间事件
2008-3-1两会代表提交基金法修订议案
2009-7-1


  全国人大财经委组建基金法修改小组,起草组开始调研工作
2011-2-1


  基金法(修订草案)


  征求意见稿出台
2012-6-1基金法(修订草案)一审
2012-10-1基金法(修订草案)二审
2012-12-1基金法(修订草案)三审
【新《基金法》调整主要内容

  一:适当扩大调整范围,规范私募基金运作,统一监管标准

  新基金将私募基金作为具有金融属性的金融产品纳入规制范围,并针对其资产规模小、客户人数少、风险外溢弱等特点,在基金合同签订、资金募集对象、宣传推介方式、基金登记备案、信息资料提供、基金资产托管等方面,设定与公募基金明显不同的行为规范和制度安排,实施适度、有限的监管。

  名为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实为私募基金的机构适用相同监管标准

  按照功能监管的理念,统一金融机构私募基金业务的执业规则和监管要求,对名为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实为私募基金的机构,适用相同的监管标准。新基金法将私募基金纳入规范运作的法制化轨道,在防范其非法集资、欺诈客户、挪用资产、不正当竞争等风险的同时,保证其运作应有的动力和活力,并在投资主体地位和合理配置税负等方面做出特殊安排。

  二:在市场准入、投资范围、业务运作等方面为公募基金大幅“松绑”

  一是简政放权,大幅弱化行政审批,减少对基金管理人的任职核准项目,取消基金托管人的任职核准,取消基金管理人设立分支机构核准、5%以下股东变更核准,以及变更公司章程条款审批等项目,将基金募集申请由须作出实质性判断的“核准制”,改为仅需作合规性审查的“注册制”。

  二是从主要股东的资质等方面,降低基金管理人的市场准入条件,允许基金管理人通过专业人士持股等方式,强化激励约束机制。

  三是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扩大基金财产的投资范围,适当放松基金关联交易和从业人员买卖证券的限制。

  四是为合伙制基金管理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及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事公募业务,商业银行之外的其他金融机构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留足法律空间。

  三、新基金法立足于防范业务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是将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纳入监管范围,防范其擅自干预基金经营活动,禁止其要求基金管理人利用基金财产进行利益输送

  二是要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计提风险准备金,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是有针对性地增加从业人员“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利益冲突处理原则,补充其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等受托义务,禁止其从事“老鼠仓”交易等背信行为。

  四是进一步丰富查封、冻结等执法手段和监管措施,加大监管权力和责任,特别是补充了接管、托管、撤销等对基金管理人的风险处置措施。

  五是增补大量法律责任条款,明确市场禁入制度,提高处罚力度,增加违法成本,健全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刑事制裁相协调、全覆盖、多层次的责任体系。

  四:以市场化为重点,强化市场自我规范、自我调整内在约束机制

  一是健全基金治理结构。新基金法补充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二次召集”制度,有效解决了作为集体行动机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难度大、成本高等问题,能更好地发挥其监督约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作用。

  二是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新基金法支持各类基金服务机构发展,允许基金管理人将投资决策之外的非核心业务外包,有利于基金行业各参与主体形成合理的专业化分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和特点扬长避短,开展差异化、特色化竞争,在产品创新、组织创新和机制创新方面寻求突破,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更好的理财服务。

  三是鼓励行业自律管理。新基金法专门增加了“基金行业协会”一章,详细规定了协会的性质及组成、组织构架及主要职责等内容,特别是考虑到私募基金更加强调自律管理的特点,专门规定了协会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产品备案的职责。

  【网友热评】
新基金法实施 未来基金行业监管将会发生巨大转变

  作者:徐维强

我要发布

  • 热点视频
  • 影视剧
  • 综艺
  • 原创
锦绣缘

同步热播-锦绣缘

主演:黄晓明/陈乔恩/乔任梁/谢君豪/吕佳容/戚迹
神雕侠侣

大结局-神雕侠侣

主演:陈晓/陈妍希/张馨予/杨明娜/毛晓彤/孙耀琦
封神英雄榜

同步热播-封神英雄榜

主演:陈键锋/李依晓/张迪/郑亦桐/张明明/何彦霓

六颗子弹

主演:尚格·云顿/乔·弗拉尼甘/Bianca Bree
龙虎少年队2

龙虎少年队2

主演:艾斯·库珀/ 查宁·塔图姆/ 乔纳·希尔

《奔跑吧兄弟》

baby14岁写真曝光

《我看你有戏》

李冰冰向成龙撒娇争宠

《明星同乐会》

李湘遭闺蜜曝光旧爱

《非你莫属》

美女模特教老板走秀

《一站到底》

曝搬砖男神奇葩择偶观

搜狐视频娱乐播报

柳岩被迫成赚钱工具

大鹏嘚吧嘚

大屁小P虐心恋

匆匆那年第16集

匆匆那年大结局

隐秘而伟大第二季

乔杉遭粉丝骚扰

The Kelly Show

男闺蜜的尴尬初夜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

客服热线:86-10-58511234

客服邮箱:kf@vip.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