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前不久刊发报道称:“近期,多地游客向云南省委书记、云南省省长发帖,投诉在
云南旅游时购物被宰等问题。这些游客来自北京、内蒙古、安徽、甘肃等不同省份,购物地点也不相同,但都遭遇了价格虚高的玉石商品。”
报道引用的投诉之一:安徽省马鞍山市一位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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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昆明的“钰满天下”购买了价值近6万元的玉,但带回家请珠宝师鉴定才后得知实际价格连6000元都没有。之二:内蒙古一游客为家人买了20800元的翡翠手镯,22800元的翡翠貔貅,可是回来让懂行的行家一看,买的东西竟不值5000元。之三:一北京游客给自己买了个翡翠挂件花了9600元,给妻子花5680元买了一只翡翠手镯,给父母花1360元买了三个翡翠挂件,总计近2万元,都带有正规的发票和鉴定证书,可回去让当地懂行商家一看,9600元的挂件不值3000元,5680元的翡翠手镯不值400元。
这几起投诉,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游客参加在某个旅行团里,玉石店是行程安排中的购物店。
熟悉旅行社行当的朋友,对此可能早就习以为常了。这类旅游安排有个名头,叫做“赌团”。什么是“赌团”?就是旅行社以低于成本(食住行游)的价格吸引游客参团,通过参团客二次消费的回扣来抵补成本的缺口并实现盈利。
这个“赌团”安排中,中心和重心都是购物店。购物店在团队旅游市场上,既是参团客二次消费的主要对象,也是旅行社、导游、购物店等完成利益分配的关键节点,更是团队游市场最大的幕后推手。以华东地接团为例,这个利益分配结构为,游客所完成的任意一笔消费,购物店一方得到消费总额的50%~70%,旅行社一方得到剩余的30%~50%;旅行社所得的部分又大致按照旅行社、导游、司机4:3:3的比例进行再分配。
“赌团”设计中,利益分配的机制是核心,玉石之类货品,只是完成销售、兑现相关各方利益安排的道具而已。由上述利益分配的比例可知,玉石之类道具,其成本会低于成交价的10%,甚至5%。也就是说,这个相关各方的利益安排正是“玉价虚高”背后真正的原因。
“赌团”组织中,关键的角色是导游。在引导购物的环节上,导游起到了商厦中导购小姐的作用,比导购小姐更厉害的是,导游有更多的时间、更多的手段、更多的杠杆,在整个行程中,来设计、诱导、说服甚至逼迫游客下单,其间花样百出。
在旅行社和导游的双边关系中,看似旅行社是导游的雇主,其实不然,厉害的导游远比旅行社老板强势,许多旅行社的老板是把这些“老法师”当成菩萨供的,“赌团”导游与旅行社老板的真实关系是,旅行社老板分管流量收集、导游负责流量变现,他们是上下游两道工序的合伙关系。
“赌团”,虽是团队旅游尤其是低价团的常态,但若以“赌”的比重、“赌”的程度而论,当数云南的“赌”风最盛、“赌”性最重。其背后原因有二,第一个也是主要的原因是,在购物店的道具中,“玉石”的价格最不透明、默认的心理对价又较高,容易形成大额成交(导游界的行话称之为“爆团”);第二个原因是云南的“赌团”行程中缺少可加点的景区,也就是缺少购物店之外获取二次消费的场所和道具,这就进一步强化了购物店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了“赌”的程度。
云南线的“赌团”冠绝全国由来已久,近日被集中曝光,大致有两方面原因。直接的原因是由于春节后的禽流感,对团队游市场的打击相当大,与去年同期相比,销售额下降了四分之一甚或更多,这就进一步加剧了“赌团”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旅行社和导游不得不以更低的价格抢团,这就形成了更大的成本压力,进而加剧了对游客二次消费的逼促,相应地,游客的反弹和投诉也就更密集、更激烈。更深层次的原因是新版旅游法即将出台,其中对“赌团”做出了相当程度的限制,媒体上的重点报道,也是对这个法规出台的一种预热。
“赌团”,是一个大话题,也是一个深话题。推高玉石等道具的价格,只是其中的一个侧面。旅行社为什么难以做大做强?景点门票价格为何屡创新高?为什么某些人造景点火爆不已,而正经古迹门可罗雀?这些莫不与此有着或深或浅的关系。
(作者系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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