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 (首席记者 刘书成 实习生 薛塬也 通讯员 于芳)分税制财税体制运行已近20年,“营改增”作为我国历史上减税力度最大的一次税制改革,被认为是财税改革重要突破口,不仅承担着减轻税负的作用,同时由于增值税是中央地方共享税,改革还涉及中央与地方分成,将会带来地方税源及税收剧烈变动。
7月31日,税务专家、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税务教研组组长汪蔚青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长远看,中央与地方必将面临增值税分成比例调整的问题,需要求解的是调整细则,现在财税改革的关键是对政府间财政关系进行一次基础性改革,其中的根本是科学合理地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政府职能,这也成为下一步财税改革的方向。
记者:在财税改革倒逼中央和地方理顺事权财权关系方面,“营改增”将发挥怎样的作用?
汪蔚青:“营改增”作为税制改革的重要组成,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一把利器。随着“营改增”进一步深入,未来还将对我国分税制改革提出新的要求。
中国目前的税收体系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主要的两种流转税,几乎涉及国内所有的企业和行业。营业税是地税,增值税是国税,如何协调各方利益是改革的关键问题之一。国内增值税(不包括进口环节增值税)和营业税分别约占2011年税收收入总额的27%和15%,总和超过了所得税,是税收收入最主要的来源。目前财政部已明确了“营改增”试点地区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收入全归地方。这是由于当前地方政府财力对营业税的倚重程度过高,增值税“扩围”后,按现行财政体制算账,从短期看,“营改增”会造成地方财政减收。如果再像上海市对税负增加的试点企业实行财政补助政策,还将增加一部分地方财政支出。若不及时调整增值税的现有分享模式,短期内,地方政府财力是难以通过其他方式得到恢复的。
记者:1994年开始实行分税制后,地方政府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例由75%降到了40%左右,“营改增”后期财税改革趋势如何?
汪蔚青: 改征增值税部分留归地方财政,已经打乱了中央和地方此前的分税制,接下来需要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否则地方财政的缺口会越来越大。期待这个问题能在“十二五”期间提上议程。中国财税改革未来的趋势是:逐步减少地域性的税收优惠,未来的税收优惠将以行业性的优惠政策为主。因为地域性税收优惠是为救穷,而后者则是为发展,实现经济结构的调整。
记者:营改增作为结构性减税重要组成部分,为何部分企业出现税负上升?
汪蔚青:2012年以来经济放缓,要刺激经济、调整结构,除了货币政策,财税政策也是必不可少的手段。美国的历次经济危机的缓解,都伴随着华盛顿当局上千亿美元的减税措施,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很大程度上也得益于减税措施。给予外资的税收优惠政策,虽然让境外资本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享受了超国民待遇,但其对中国经济整体的促进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各级经济开发区、经济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的税收优惠、出口退税,行业性、地域性的减免税政策,都对我国经济起了明显的刺激作用。
我国政府在提出经济稳增长目标的同时,明确首要措施就是落实好结构性减税,减轻企业税负。结构性减税应该是有减有增,属于经济结构调整中鼓励类的行业应该减税,反之则增税。国务院提出的结构性减税落到实处就和我国的税制改革结合起来,需要根据税制改革与经济结构调整的关系来决定如何推进。目前看来,主要涉及“营改增”、消费税、资源税、房产税、城市建设维护税、环境保护税等方面。
不符合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方向的行业,就享受不到这样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2011年初在上海和重庆试点的房产税,这对于建立我国不动产税收体制、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从一定程度上降低地方政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是一种积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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