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出台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措施,再取消76个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并提出要建设“阳光央企”。
“依法设定行政许可”
根据中国政府网刊登的新闻稿,会议要求依法设定行政许可,做到“三个严格”:
一要严格设定标准。坚决控制新设对企业投资、产品、生产经营和资质资格的行政许可,放宽社会资金准入。能通过技术标准、规范等其他管理手段或措施解决的,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能通过设定一个行政许可解决的,不得设定多个行政许可。
二要严格设定程序。对确有必要设定的行政许可,要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并广泛听取意见”。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得设定。召开听证会要防止成摆设。
三要严格对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各部门要公布其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目录,并定期评价,及时提出修改或废止建议。实施行政许可,要明确责任、权责一致,注重事中事后监督。对违法设定许可和增设许可条件,或以登记、备案、年检、监制为名行许可之实的,要纠正、处理,特别要制止以许可增加收费的行为。
再取消76个评比项目
行政审批权力取消和下放已经成为中国新一届政府的重头戏,自3月初以来,已分数次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累计百余项。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决定,在前不久已取消一批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的基础上,再取消76个项目,并从严从紧加快清理其他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尤其是带有收费性质的项目,抑制对开展评比达标表彰评估的“偏好”,使各级政府把精力放在日常行政管理上。
会议要求做到“四个一律”: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中央文件规定的,一律不得开展;与政府职能无关、对推动工作没有实际意义的,一律不得进行;已取消的,一律不得变相保留或恢复,防止“割韭菜”现象;已转交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承担的,一律不得使用财政资金和向企业或社会摊派费用。
建设“阳光央企”
昨日的会议还听取了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对中央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对中央企业进行监督检查,“要进一步推行由事后监督到当期监督、由境内监督延伸到境外监督的有效做法,在完善政府事中事后监管方面走在前列,为转变政府职能积累经验。”
会议同时提出,“中央企业要用改革的办法和调结构的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快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水平,花大力气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阳光央企’,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中发挥骨干作用。”
对于改革,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说,核心是要建立与市场经济和国际竞争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国务院国资委将从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董事会建设和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等方面重点推进。(编注:据国务院国资委网站昨日消息,8月2日,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职工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此次调查的时间跨度为8月15日-10月31日,调查内容在2012年基础上增加了国家有关部门对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的部分事项。)
据新华社昨日报道,黄淑和警告,中央煤炭、有色金属、钢铁、水运、机械制造、造船等企业多陷于产能严重过剩格局,在一段时期内很难摆脱增产不增收、增收不增利的困境,少数亏损企业可能处于困难长期化。
“上半年中央企业成本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达到95.6%,继续处于历史高位;在传统成本优势削弱的情况下,又面临产业链高端向发达国家回流、产业链中低端向更低收入国家转移的双重挤压,技术、标准、品牌等新的竞争优势尚未完全形成;存货和应收账款占到了企业流动资产的近一半,利息支出接近利润总额的三分之一,企业‘失血’严重;部分企业投资规模过大,偏离主业或产业链过度延伸,低效无效资产的规模明显偏大。”黄淑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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