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务部就《沐浴业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明确规定沐浴场所应在显著位置设立禁止性病、艾滋病和传染性皮肤病患者入浴等警示标志。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11月11日。该征求意见发布即惹来大量争议,部分专家认为公共浴室如修甲、搓背等的确存在艾滋病传染风险,应该禁止;也有部分专家认为该规定既违反科学知识,又公开传播歧视,还有部分专家学者认为艾滋病并非皮肤病一样肉眼可识别,实施难度较大。不过,就一家媒体对网友的调查统计,有70%以上的网友支持规定禁止艾滋病患者进入公共沐浴场所。
北京大学基础医学院免疫学系教授王月丹认为,“这个规定是针对整个洗浴行业的,除了淋浴和泡澡,里面可能还会有一些创伤的服务项目,比如修脚,用修脚刀的时候可能会对皮肤有损伤、流血等创伤现象,这个其实有可能是会传播HIV的。再比如搓澡,有些人用力比较大,可能会导致有毛囊炎的人皮肤破损,可能会有传播风险。从医院管理角度来说,凡是接触过HIV感染者体液的物品都是要按照医疗垃圾来处理的。”
王月丹表示,禁止艾滋病患者进入公共浴室,是出于对大众健康的保护,而非对艾滋病患者的歧视。王月丹建议,可以对洗浴行业分级细化管理。“如果这个地方只是提供泡澡,我觉得这个地方可以不用挂警示的标志;但是如果涉及到修脚、搓背等服务的地方,那就应该有警示的标志。”
国内首位在男同性恋人群中进行大规模艾滋病干预的专家张北川则认为,该规定“很荒唐”。张北川介绍,去年我国有1000多名医务人员直接接触艾滋阳性感染者,例如被艾滋病患者使用过的针具扎伤,但无一人被感染。一般情况下,针具感染的概率是三百分之一,一次性交感染的概率为千分之二左右。浴池中艾滋病毒含量远远低于血液和精液中,传染的可能性可忽略不计。
北京地坛医院皮肤性病科主任医师伦文辉表示,经过研究,健康人与艾滋病患者日常生活中不仅交谈、吃饭等不会被传染,进入公共浴室、游泳池也是安全的。从现实层面讲,伦文辉也质疑其可操作性。伦文辉指出,首先艾滋病是看不出来的,必须经过科学的检测。这项规定如果施行,是否意味着每个人去浴池前都必须先检测是否患有艾滋病?
不过,就京华时报针对该项规定的调查显示,有72.9%的人支持该项规定。
网民“落单的斯芬克斯”就表示:“这事说不清,各有各的看法,哥本来很喜欢泡澡,这么一说倒还真有点儿怕了!毕竟人身上难免有伤口而不自知。”
“我不歧视传染性疾病患者,但是以防万一,还是支持这个规定。”在珠海一家中学工作的李女士说。李女士认为,那些身患传染性疾病的人在去公共洗浴场所前,也应该考虑是否会给周围的人带来风险。“普通人要理解艾滋病人,艾滋病人也得理解普通人吧。”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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