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承认为显示有能耐,获取更多的名利,受人指使连续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大量失实报道,致其声誉严重受损。陈永洲对自己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供认并深刻悔罪,向中联重科、广大股民和自己的家人道歉,告诫同行“要以我为戒”。
自称贪图名利违
背职业操守办案民警介绍,2013年5月27日,陈永洲无视两家正规会计师事务所对外公布的审计报告,在《新快报》发表题为《中联重科再遭举报财务造假 记者暗访证实华中大区涉嫌虚假销售》的报道,称中联重科华中区涉嫌虚假销售和财务造假。该报道给中联重科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中联重科A股被迫停牌两天。司法鉴定结果表明,公司A股、H股在5月29日超过行业平均跌幅而减少的股价市值为13.69亿余元人民币,致使广大股民损失惨重。
证据显示,在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失实报道期间,陈永洲多次收受他人提供的数千元至数万元人民币不等的“酬劳”。特别是2013年6月、7月,在他人授意和周密安排下,陈永洲先后赴香港、北京,向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和中国证监会实名举报中联重科。虽然中国证监会及时向陈永洲作出书面答复,称“经核查,未发现中联重科华中销售区销售财务造假,未发现中联重科澄清公告与年报数据矛盾情况”,但中间人认为负面影响已经客观形成,达到了预期目的,先后多次给陈永洲数十万元人民币和数千元港币作为“酬劳”。
陈永洲供述,他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先后发表的10余篇中联重科负面报道中,只有“1篇半”是自己在他人安排采访下完成的,其余都是由他人提供现成文稿,自己只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加工,有的甚至看都没看。
陈永洲对自己的涉嫌犯罪行为悔恨不已,表示“主要是贪图钱财和为了出名才这样做的,我被利用了”、“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违背了新闻操守”、“整个新闻行业应该以此为戒”。
《新快报》头版刊登致歉声明
对于“《新快报》记者陈永洲供认收人钱财发表失实报道”的新闻,《新快报》27日在头版刊登致歉声明,承认报社对稿件审核把关不严,报纸采取的不当做法严重损害媒体公信力,并在A6版转发《受人指使收人钱财 发表大量失实报道》等相关报道。
中国记协严厉谴责虚假报道
中国记协26日声明称,陈永洲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严重违背了新闻真实性原则,严重损害了新闻媒体公信力。《新快报》在长达一年的时间中连续发表多篇该记者署名的捏造事实的报道,严重失职,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据新华社、《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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