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晚间,10家上市房企陆续发布澄清公告,否认存在央视所报道的“欠缴土地增值税”的情况,并称预售期计提应缴税金与项目达到税款结算条件时存在时间上的差异是合理的,符合税法规定。
此外,欠税报道也引起了包括任志强在内的多名房企人士的回应,深圳市地
税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杨龙在11月25日下午也对21世纪网称,“暂未发现被点名的企业在深圳存在拖欠土地增值税的情况”。经21世纪网整理,截止发稿,11月25日晚间已发布澄清公告的上市房企有如下10家:华远地产(证券代码:600743); 金地集团(证券代码:600383);万通地产(证券代码:600246); 首开股份(证券代码:600376);金隅股份(证券代码:601992);北辰实业(证券代码:601588);中华企业(证券代码:600675); 滨江集团(证券代码:002244);北京城建(证券代码:600266); 城投控股(证券代码:600649)。
华远地产、金隅股份:央视“误解”
华远地产和金隅股份称,央视报道中关于欠缴土地增值税的说法应源于“误解”。
两家公司在公告中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土地增值税”的征管方式为:纳税人在取得房地产预售收入时按照规定(具体详见各省、市、区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待项目达到清算条件后进行清算,对预缴的土地增值税款“多退少补”。
两家公司称,已按照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和地方政府规定,取得房地产预售款的同时预缴了土地增值税,并按当期确认的收入及配比的成本对本期结利项目计提了土地增值税。根据会计准则计提的应缴税金与根据税法缴纳税款存在时间上的差异是合理的,符合税法的规定。
金地集团:未达税务清算条件
金地集团称,该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土地增值税进行了合理估计和预提,严格按照税务机关对土地增值税实行先预征后清算的管理办法履行纳税义务。
截至2012年12月31日,金地集团计提的土地增值税余额为25.48亿元,并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已反映在利润表中。该计提部分未达到税法规定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尚未实际产生纳税义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并无欠缴土地增值税的情况。
万通地产、首开股份、北辰实业、北京城建:预缴符合规定
万通地产、首开股份、北辰实业和北京城建称,已按照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和有关政府规定,取得房地产预售款的同时预缴了土地增值税,在土地增值税缴纳与核算方面符合税法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中华企业:自查未欠税
中华企业表示,该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土地增值税征收暂行条例》及相关税法,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经自查,未发现欠缴土地增值税的情况。
城投控股:严格执行规定
城投控股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房产开发企业按当年确认的收入,计提应交土地增值税,计提金额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实际缴纳时,冲减该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的账面数为计提金额扣减预缴金额后尚未具备清算缴纳条件的余额。该公司2011年和2012年应交土地增值税分别为2.4亿元和1.72亿元,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
滨江集团:项目竣工再课税
滨江集团称,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纳税人在开发产品预售环节,由于涉及成本无法确定等问题,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进行土地增值税预征。
该公司称,已按照上述规定按相应比例预缴土地增值税,不存在应缴未缴的情况。
滨江集团表示,出于谨慎性考虑,对尚未达到清算条件的有关项目,根据配比原则,按销售结转、确认收入的比例,估算、计提相应的土地增值税。待项目竣工验收,达到清算条件时,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多退少补。
土增税到底如何征?
10家房企陆续发布公告进行澄清,公告大体指向了同一点:土地增值税为预征税,应交未交不等于欠税。
我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根据上述细则规定,土地增值税的实际缴纳亦相应分为两个阶段:预缴及清算。
首先,房产开发企业在收到预售房款时按项目所在地税务局核定的比例予以预缴;
然后,待房产项目销售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时,根据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审核确定的应交数,扣除已经预缴的土地增值税后予以缴纳。
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表示,当达到税法规定的结算条件时,项目会重新进行结算,并根据实际结算调整预算情况。有的项目在结算时会提高实际上交的数额,有的则会因预算成本的增加而减少交纳数额,甚至有可能实际应交数小于已经预缴的土增税。因此在税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为“多退少补”。
深圳市地税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杨龙11月25日下午对21世纪网表示,“暂未发现被点名的企业在深圳存在拖欠土地增值税的情况。深圳建立了税收信息化的平台,对符合清算条件的项目按照规定进行,不过有些房企相当大部分项目在全国各地,不好做整体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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