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阳光股份(000608)发布公告,披露其收购12个商业项目股权的相关细节。预示着其在今年6月发布的重大资产收购事项,历时半年,已经尘埃落定。
根据公告,阳光新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收购方式,增持12个商业地产项目股权,这12个项目 分别位于北京朝阳路、北京分钟寺、北京西四环、沈阳建设路、天津紫金山、唐山路北、郑州嵩山路、天津天环、西安北郊、石家庄新华、沈阳长青、天津北辰。
实际上,这12个项目中,除北京朝阳路、沈阳长青等项目外,绝大部分项目,都是2007年阳光新业和大股东GIC共同收购的“家世界”资产包中的项目,当时,阳光新业对家世界资产包持有10%股份,GIC持有90%的股份。
通过此次收购,阳光新业将持有天津北辰项目90%股权,北京朝阳路物业68.5%股权,沈阳长青60.8%股权,其他9个项目持股比例在29.38%至37%不等,收购总价款约为人民币15.1亿元。
而此次交易完成以后,GIC将完全退出不再持有上述12个项目股权。
可以看到,通过此次收购,阳光新业实现了对三个项目的控股,另外9个项目,则由持股10%左右,增加至30%左右(各项目持股比例在29.38%至37%不等)。
值得注意的是,除天津北辰项目以外,其他11个项目的交易总价款约为14.5亿元,都是由境外公司豪威投资作为交易主体进行。具体安排是,由阳光新业出资3.6亿元,持有豪威投资30%的股权;境外公司恒信发展有限公司出资8.4亿元,持有豪威投资70%的股权,收购剩余资金由双方按股权比例提供股东贷款。
由此,阳光新业的境外战略合作伙伴—恒信发展有限公司浮出水面。资料显示,恒信发展有限公司在香港注册成立。通过股权融资,阳光新业从恒信发展有限公司得到了此次收购的大部分资金。出资3.6亿元持有豪威投资30%股份,再加上天津北辰项目的收购款6368万元,阳光新业在此次总金额15.1亿元的资产收购中,实际出资额只有4亿多元。
阳光新业总裁万林义表示,未来不排除会通过豪威投资来进行债务融资。
万林义进一步表示,未来会进一步保留和发展境外的平台,而且境外资金成本低、期限长的特点很明显。
股权融资,在阳光新业2007年收购家世界资产包时就已经采用过,当时主要依靠大股东GIC出资,阳光新业虽然只在由18个商业地产项目组成的资产包中,只占有10%的股份,但是这些项目,全部委托给阳光新业进行后期的运营。
在此次的收购中,虽然对大部分项目还没有实现控股,但阳光新业对这些项目所持有的股权又更进了一步。显然,阳光新业未来还可能对这些项目股权进行进一步的收购。
阳光新业在香港的资本平台,接下来,有助于为其引入公司股权层面、项目股权层面的战略合作伙伴,此次,恒信发展即为项目股权层面的合作伙伴。
万林义表示,阳光新业对这些商业资产,有“收”,也会有“放”。
过去的几年,阳光新业主要是“收”,即通过与不同的合作者合作,增持商业项目股权,接下来,阳光新业会如何“放”?
万林义表示,“放”的方式有几种,一是简单的买卖交易,二是找合作者进来,放出一部分股权,三是做REITs,但阳光新业依然会作为资产的管理方。后两种方式,都不算完全的放掉,阳光新业通过各种方式保留了权益,是其更倾向于选择的方式。
通过这种递进式、分阶段的“收”“放”转换,阳光新业自身的商业地产进入、退出机制正在变得更为清晰。
作者:胡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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