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了深圳一些工厂雇用来自大凉山彝族童工的情况,执法机关随即将他们解救。但此事造成了一种道德困境:有人说这反而断了孩子的活路,也有当事儿童称在工厂工作吃得更好,不愿回去过苦日子。
其实在去年底北京的“井底人”事件中也出现了类似的道德困境:不让做童工、住井底了,接下来怎么办?细究起来这种困境很大程度上不是来自解救行为,而来自“遣返”行为。显然存在着比遣返更好的办法,如能不能由当地政府负责教育、培训等,但在这些事务上地方政府之间通常是一种相互推诿的关系,这都涉及到政府间关系的重构、城乡二元分离、户籍制度等体制性问题。还有一个办法是让大凉山摆脱贫困泥潭,这一方面是要把输血式的扶贫改为造血,另一方面也许不得不把自然条件恶劣地区的居民迁移出来,这都需要政府规划。
用经济学理论来看,童工也是市场自发形成的均衡状态的一种,有时从短期看对双方均有利:与不做童工相比,儿童及其家长获得较高收入,企业也获得与成人几乎相同质量的劳工,因为很多工作儿童做起来并不比成人差。但自发的不一定是合理的,经济上的不可避免性,不能转变为道义上的正当性。童工会造成严重的伦理与社会问题,这些儿童缺乏基本教育,身心发育又受影响,受歧视,被边缘化,陷入贫困陷阱,增大未来救助负担,并影响整体的劳动力素质。
一些儿童因为心智和社会经验都不健全,往往受父母逼迫,懵懂地在工厂中劳动,既不理解不接受正规教育对其未来经济能力的损害,也不理解工厂劳动对健康的损害,所以对童工不能适用“理性经济人”假设,视“自愿”为合理,而必须追究其监护人的责任,并由政府承担起保护责任。
还要看到,儿童接受教育通常是非常划算的,未来可望获得的收益远远大于暂时不工作所付出的机会成本,但这一点可能因为低质量的教育而受到损害。一种现象是,在一些地方父母愿意让子女辍学去工作,这应该引起对教育质量的反思。但为了长远国家劳动力素质的考虑,必须要求家长遵守义务教育规定,承担起送学龄子女读书的义务,这些都是牺牲短期利益的一种对未来的投资,也是对普通人短期理性不足的纠正。
因为发展中国家存在着童工现象的经济土壤,所以媒体报道的肯定只是冰山一角,只有获得全面的了解才能制定合理的公共政策,这既意味着媒体深入报道的必要性,也意味着政府要把禁止童工及对童工的后续保护、培训作为一项专门工作来进行。因为经济原因的存在,即使在发达国家,童工、奴役劳工等现象都是无法完全消除,常常存在于法律之外的灰色地带。但尽管在现实中永远无法尽善尽美,“禁止童工”仍是一个需要坚守的原则。经济学家发现,经济普遍繁荣和财富公平分配,最能消除作为童工现象根源的经济均衡,因为在那种社会中父母让子女去做童工是明显不划算的。这样的社会应该成为我们的理想。(编辑 祝乃娟)
作者: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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