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报价者无疑是高比例剔除的始作俑者。正因为这些机构 天马行空、相互攀比地高报价,才导致了发行价居高不下。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为避免触及政策的超募红线,不得已只能采取老股减持或高比例剔除高报价申购的办法来加以应对。
众信旅游最高报价58.80元,对应的市盈率高达56.01倍。即使降至50元的报价,对应的市盈率仍高达47.62倍,而报价在50元及以上的机构却多达39家次。
机构高报价的依据究竟是什么?从过往的数据中不难看出,这些询价机构应该是冲着新股业绩高成长的良好预期以及上市后股价的良好表现而来的。但是,高成长、股价二级市场上的表现真的会如他们所愿吗?
我们暂且不说业绩中的包装程度,仅所谓业绩高成长,很多时候便只是一厢情愿。远的如中国石油暂且不说,上一轮新股发行中的海普瑞、沃森生物、国民技术等股,询价机构正是基于其良好的业绩预期给出了惊人报价,之后股价不也从天上回到了地下?至于上市后股价上涨的预期,就在此轮IPO暂停前,上市首日就破发的新股不也时有所见?又有谁敢保证新股上市必定大涨特涨大赚特赚?
参与网下询价者多是机构,且绝大多数为代别人理财的机构,也就是说,新股赚不赚钱其实并不打紧,即使亏了,也和这些机构没有多少关系,更不要说某些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为了短期利益暗示询价机构配合报高价了。
明白了这两层关系,规范这些机构的报价行为就变得十分必要了。例如,对承销商询价过程进行全面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重罚;特别是,对一些多次报高价的机构进行严查,对报价过程的合规性、是否有故意人情报价甚至涉及利益输送等行为进行重点检查,一经发现违规,必须严厉处罚。
只有采取这些强制手段,让这些拥有报价权的网下机构真正回归价值投资,从切身利益角度出发理性报价,新股屡禁不止的高价发行才能得到抑制,才能还市场一个健康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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