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在“两会”期间递交提案,建议将城市货车通行证向快递行业放开,同时进一步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六章 快递业务”相关内容,从法律上规范和保障快递行业健康发展。
郭广昌指出,电子商务在社会消费额中占比持续扩大,但作为电子商务中的重要环节,快递行业当前仍存在着诸如爆仓、停运、货损、丢货、“慢递”等问题,当中最令消费者诟病的就是“快递变慢递”现象。而解决“快递变慢递”的核心在于提高快递货运车辆市内通行的便利。
而当前还缺乏保障快递货运车辆市内便捷通行的统一措施。首先,法律规定模糊,快递行业无法选择适用。我国邮政法规定“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辆运递邮件,确需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禁行路段或者确需在禁止停车的地点停车的,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通行或者停车。”但邮政法及实施细则中并未提及获得“邮政专用标志”的要求,实际上大多数快递货运车辆也从未获得过该标志,因此该法条并不能对解决“快递变慢递”问题产生作用。
其次,一般来说,城市对货运通行证的管制,通常会倾向于食品或者生活急需品的货运车辆,城市管理者并未对快递行业给予足够的重视,或从未意识到快递行业对电子商务和未来经济的重要性,因此快递货运车辆迟迟无法获得通行证。无奈之下,将客车改为货车,或用电动三轮车代替货车,成为快递行业的潜规则。但是改装并不符合法律规定,车辆的替代又增加了安全隐患。这令快递货运车辆市内通行问题,成为不得不解决,又难以解决的问题。
因此,郭广昌建议根据当前电子商业与快递行业的发展现状与需求,修订邮政法实施细则,明晰“邮政专用标志”的申请标准,并给予符合要求的快递货运车辆使用“邮政专用标志”的权利。
同时呼吁城市管理者充分意识到快递行业的重要性,给予快递货运车辆合理地位,建议逐步、适量的将城市货运通行证向快递车辆放开,以提高其市内通行的便利。
此外,建议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对相关快递企业在快递业务发展方面的引导和监督,加快制定、出台快递服务的国家强制性标准。通过统一标准来提升国内快递行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帮助快递行业获得社会各界的认同。
作者:陈姗姗来源一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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