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20日电(记者王希)记者20日从商务部获悉,商务部决定将对今年5月1日后立案调查的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案件,通过商务部网站向社会公布行政处罚决定,同时接受单位和个人对涉嫌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的举报,举报传真电话为8610-65198998。
根据我国反垄断法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上述法律法规施行后,绝大多数经营者能够依法申报,但也有未申报擅自实施的情况。为此,商务部于201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加强对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的查处力度。
来自商务部数据显示,自2008年我国反垄断法颁布实施5年多来,商务部审查的经营者集中案件数量快速增加。截至2013年底,商务部共收到经营者集中申报866件,立案797件,审结740件。在审结的全部案件中,无条件批准的717件,约占97%;附条件批准22件,禁止1件,二者合计约占3%。
作者:王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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