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告,宝钢集团此次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 拟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拟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40亿元,在满足换股条件下,此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可交换债券发行12个月以后将其所持有的可交换债券交换为新华保险A股股票。
宝钢集团目前持有新华保险4.71亿股,占新华保险A股股本的15.11%,均为非限售流通股,市值约95.09亿元。据悉,本次可交换债拟以不超过2.36亿股新华保险A股股票作为债券担保物,占宝钢集团所持新华保险A股股票的50%。本次可交换债发行尚待国资委和证监会的批准,并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可交换债作为一种创新型融资工具,宝钢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嵌入了可换股期权,可以降低债券的票面利率,有利于减少宝钢集团现金支出成本;此外,该产品的投资者主要是证券交易所的投资者,与宝钢集团以往发债对象不同,有助于宝钢集团与更广泛投资者建立长期联系。
此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尚待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最终的发行方案将在获得核准后根据发行时市场状况确定。
可交换债券(Exchangeable Bond,简称EB) 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
截止发稿,新华保险A股小幅低开,跌幅0.44%。
发稿:葛振兰/曹敏慧 审校:丁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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