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晚间,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发布一系列公告显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系统切换上线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初步确定于2014年5月19日启用新交易结算系统。5月14日至16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两网及退市公司A类股票暂停转让,股票转让的相关业务也暂停办理。
股转系统通知显示,本次切换上线的新交易结算系统是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支持平台一期,主要支持挂牌公司股票的协议转让、两网及退市公司股票的集合竞价转让等功能。做市转让、竞价转让等功能今后将陆续开发。
对此,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人士对大智慧通讯社表示,新交易结算系统的上线,新交易结算系统有利于市场功能的进一步完善和市场效率的进一步提升,也有利于投资者更加高效的参与市场。同时,新系统不会影响目前正在申报挂牌新三板的企业审批进程,目前一切还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
对于外界普遍关心的做市商制度,该人士坦言,从5月份起,股转系统将按照原有规划逐步进行,具体着手做市商制度方面的工作。此前西部证券相关人士曾对大智慧通讯社透露,8月份新三板做市商系统即将正式上线。
截至5月7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显示,新三板共有挂牌公司740家,总股本达249.47亿股,共成交885笔,成交股数1.16亿股,成交金额5.72亿元。
附:关于做好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系统切换上线准备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4]39号)
各主办券商及其他市场参与者: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完善市场基础设施,落实已经颁布的相关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分别开发建设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支持平台和登记结算系统(以下简称新交易结算系统)。自2014年1月起,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和中国结算联合组织有关各方进行了各项技术测试和业务准备工作,新交易结算系统切换上线条件渐趋成熟。为做好切换上线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换上线时间安排
初步确定于2014年5月19日启用新交易结算系统。届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供技术支持的原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同步下线;中国结算运维的登记结算系统也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切换至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和中国结算将随时跟进市场各方准备工作就绪情况,并根据各方面条件成熟情况确定最终切换上线时间,具体时间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后续公告为准。
二、相关业务安排
由于新交易结算系统切换上线将同步完成证券交易和登记结算制度切换,为稳妥做好相关业务衔接,请市场各方协助做好以下业务调整工作:
(一)自5月7日起,深交所停止受理原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专用交易单元的设立和变更业务;主办券商应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单元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申请设立交易单元。
(二)自5月7日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停止受理挂牌公司权益分派、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登记、股票限售及解除限售、挂牌股票初始登记业务。5月19日起,由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承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登记结算职能,并于5月26日起恢复办理上述业务。
自5月13日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停止受理两网及退市公司确权业务;自5月14日起,停止办理股票过户、转托管、冻结、解冻、名册查询等业务。5月19日起,由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恢复办理上述业务。
(三)5月14日至16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两网及退市公司股票暂停转让(其中,水仙B3(420008)、中浩B3(420011)、金田B3(420016)5月12日至16日暂停转让)。
(四)5月15日至19日,主办券商暂停受理投资者开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权限的申请,5月20日起恢复受理。
(五)5月19日至25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暂停办理股票挂牌业务,5月26日起恢复办理。
三、工作要求
(一)主办券商应高度重视,成立切换上线工作小组并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制定切换上线工作方案,加强切换上线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相关人员熟悉业务制度和技术规范,掌握切换上线工作内容和要点,确保技术系统和业务准备符合切换上线条件。
(二)2014年5月12日17:00前,主办券商应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送《技术系统上线承诺书》(见附件1)和《技术系统切换上线准备就绪自查表》(见附件2),并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支持平台主办券商切换指引》(见附件3)等要求,将切换上线工作方案、切换上线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报送格式见附件4)以邮件形式报送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三)主办券商应加强切换上线的安全保障工作,严格按照切换上线流程进行操作,有效防范切换上线风险。同时,要结合公司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对切换上线期间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作出快速反应和妥善处置,切实维护市场稳定。
(四)主办券商应加强对投资者的宣传引导,使投资者知晓切换上线时间安排及相关业务的办理要求,做好交易结算制度培训和解释说明工作,确保新交易结算系统切换上线后投资者正常交易。
四、其他事项
(一)有关交易支持平台上线文档和接口规范下载请访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网站https://www.neeq.com.cn/flfg/jsgf/
(二)有关交易网关等程序下载请访问深证通网站
https://www.ssscc.com.cn/main/xzzq/2013040429900.shtml
(三)有关FDEP程序下载请访问深证通网站
https://www.ssscc.com.cn/main/xzzq/jrsj/rjxz/2009102928400.shtml
(四)有关中国结算业务指南请访问中国结算网站
https://www.chinaclear.cn/法律规则/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五)联系方式:
全国股转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63889800
全国股转系统业务支持电话:010-63889700
中国结算技术支持电话:010-58598888
中国结算发行人业务支持电话:010-58598893/58598844
中国结算结算业务支持电话:010-58598874
深交所技术支持电话:0755-82083510
深交所业务支持电话:0755-88668088
深证通支持电话:0755-83182222
特此通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4年5月6日
发稿:李雪/古美仪 审校:胡庆/陈金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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