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阮晓琴 董铮铮)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尹中卿在2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上海衍生品市场论坛上表示,经过半年多时间的紧张工作,全国人大已经草拟出《期货法》草案第一稿,5月13日提请起草组全体会议进行了讨论修改。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期货立法工作非常重视,将期货法列为立法规划二类项目。去年12月份,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成立了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和有关部委、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组成的起草领导小组。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为《期货法》起草领导小组的组长。
尹中卿介绍,大家认为,期货立法的基本思路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第一,期货法应当是一部保障法:调整期货各方权利义务民事关系,增强契约精神和风险意识,保护期货交易各方特别是中小交易者合法权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国家经济安全。
第二,期货法应当是一部规范法:调整期货市场主体之间经济行政关系,规范期货交易行为,维护期货市场秩序,规范期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服务国民经济。
第三,期货法应当是一部促进法: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处理好稳定性与灵活性、现实性与前瞻性、原则性与可操作性之间的关系,促进期货市场健康发展。
第四,期货法应当是一部创新法:顺应国际期货市场趋势,适应现阶段运行特征,发挥前瞻性和先导性作用,为期货市场改革创新发展提供法律指引并预留适度空间。
第五,期货法应当是一部平衡法:贯彻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兼顾权利与义务、监管与保护、规范与发展、效率与安全之间的平衡,淡化期货市场行政色彩,强化期货行业自治作用。
期货立法贯穿于期货市场形成发展的整个过程。我国期货市场第一部全国性行政性法规是1999年国务院颁布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经过十多年努力,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以《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为支撑,以证监会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为配套,以期货交易所、期货业协会自律规则为补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期货市场法规制度体系。
不过,至今,我国尚未出台《期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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