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认为,理财业务法律关系不明晰,这类业务都有受托理财的 属性,但产品名称各异,投资者和金融机构对其法律关系认识不统一、法律责任不明确,不同监管部门制定的产品审批、发行、信息披露等监管标准也存在差异。
报告还特别指出了信托计划和理财产品存在行业性的“刚性兑付”,成为类信贷产品,加大了从业人员的道德风险。这类理财业务,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有效的风险化解机制,成为风险累积的领域。
此外,准金融机构监管不到位也被指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等准金融机构快速发展,但不少机构发展粗放,风险控制制度不健全,大量存在监管不到位或者缺乏监管等问题。一些小贷公司突破融资限制违规融资,偏离小额贷款主业,变相从事高利贷。多数融资性担保公司缺乏有效的营利模式,存在违规套取银行资金和挪用客户保证金,变相从事高利贷、投资理财等问题。
而互联网跨界金融等新型金融业务风险也初露端倪。近年来,P2P网络贷款、众筹融资、第三方支付等新型金融业务大量涌现,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规范,监管政策也不明确,业务运作不规范,资金安全、信息安全、不当销售等风险也开始显现。
以P2P为例,据统计,目前P2P网贷平台已有上千家,交易规模达千亿元。但不少平台功能和定位不清晰,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2013年以来已有100多家出现挤兑、提现困难、倒闭等问题,涉及资金12亿元左右,处理不当将成为新的社会不安定因素。
据统计,到2013年底,银行理财产品余额9.5万亿元,信托公司受托资产余额10.9亿元,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余额5.2亿元,基金公司管理资产规模4.2万亿元,保险公司投资连结型寿险产品和分红险保费0.8万亿元。
对此,央行副行长刘士余表示,今年来,中国已经加强影子银行和互联网跨界金融监管,促进新兴金融业态规范化发展。
刘士余指出,针对影子银行业务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充分、管理不到位和监管套利等问题,及时研究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监管责任,全面排查风险,完善制度规则,出台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指导意见,完善金融机构同业业务治理,加强理财资金投资运作管理,探索建立统一的资产管理业务监管规则。
而针对互联网金融,刘士余指出,已按照“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研究制定促进互联网跨界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对第三方支付业务的监管,完善货币市场基金风险管理和互联网销售基金的监管规则。
发稿:缪媛娴/古美仪 审核:孔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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