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杜涛
由于二季度房地产企业不再出现如一季度的抢地情况,第一季度土地收入增长40.3%的好景未能延续。2014年前两个季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1129亿元,同比增长26.3%,其中6月份更是回落至7.3%。
而去年同期,2013年1—6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6722亿元,同比增长46.3%。政府的土地出让收入在急剧下滑。
中国指数研究院数据信息中心监测显示,2014年6月30日至7月6日监测的20个主要城市土地推出量环比增加13%,成交量环比减少56%,出让金环比减少61%。其中,4个城市无土地推出,10个城市无土地成交。
而1-6月公共财政收入74638亿元,增长8.8%。土地出让收入21129亿元,土地收入不到公共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
随着土地收入增速的下滑,中国地方政府未来的“土地财政”道路已经在逐渐被堵死或者自我阉割。
土地出让的总价款首先要计提三项费用,即分别按规定的比例计提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和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其次就是支付两类费用,一个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等补偿性支出,另一类是管理部门的土地出让业务费用支出。
然后剩下的便是土地出让净收益,按照规定,计提固定比例,分别是计提10%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其次是计提10%的教育资金,再就是计提不低于10%的资金用于廉租房、公租房、棚户区改造等。剩余的可以由地方政府安排其他项目支出。北京市在2013年土地收入超过1800亿元,净收益592亿元。
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曾经出具一份报告,土地出让金中地方政府可以自由支配的资金与土地出让金的百分比越来越低。
2013年全国土地出让金虽然达到41250亿,但地方政府能够自由支配的部分约占20%,也就是说地方政府有8000亿左右的可支配资金,仅能偿还全部债务每年所产生利息的一半。
土地出让金的增速下滑,出现的最大问题,是地方债务的偿还。但是我国由于财政预算的软约束问题,当地方政府无力偿债的时候,一般上级政府可能会代为偿还。此外,地方政府还可以通过不断的借新还旧,债务压力向下转移。
记者在采访中就曾经遇到在2013年曾经将当地几块土地预备留作2014年还债用的,但是2014年没有拍卖出理想的价格,最后采用借新还旧的方式。
截至2012年底,11 个省级、316 个市级、1396 个县级政府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偿还的债务余额34 865.24 亿元,占省市县三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93 642.66 亿元的37.23%。
债务只是政府面临的一个问题,土地收入下滑,带来的还有与地方相关税费收入的减少,地方政府可以自由支配的收入越来越少,会加剧在目前营改增下地方财政的压力。如何在不增加税负和非税收入的前提下转变对土地收入的依赖,将是各个地方政府亟待思考的问题。
可以预见,未来要么加快财税体改革的进度,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匹配的方式满足地方政府合理的财政支出来源,要么地方政府会出手救助房地产市场,来维持甚至继续推高地价。
作者:杜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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