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辉指出,从2011年开始,保险与互联网开 始探索深度融合,保险行业借互联网金融博兴之机,开始进入一轮全面发展期,以网络销售为核心的互联网保险,在新技术应用浪潮下迅速成长为一个创新的子业态,呈现出市场主体集中进入,业务规模快速扩张等特点,从2011年至2013年,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公司从28家增加到76家,2013年保费规模达317.9亿元,较2011年增长了近10倍。
就正在制定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陈文辉表示,办法将围绕放开经营区域限制、产品管理、信息披露、落地服务、信息安全等一系列重点的问题,明确互联网的监管政策。
在监管思路上,陈文辉认为应该坚持四条原则:
第一,对于互联网保险一定抱有鼓励和包容的态度,目前互联网保险还处于起步阶段,没有发展出成熟的业态,因此更需要宽容的成长环境,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真正的起决定性的作用。
第二,要坚持底线思维。作为保险业发展的新形态,互联网保险的传统风险存在,新的风险也在不断显现,因此要建立风险防范的底线思维。
第三,要坚持一致性的监管原则,无论线上线下都要适用同样的监管法规,防止监管套利,在需要体现网络特点的时候,延伸现有监管的范围。
第四,要坚持保护消费者权益,细化互联网保险公司披露责任,明确披露要求,提高产品透明度,满足消费者知情权。
发稿:李铮/古美仪 审校:丁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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