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在单笔资金支付监管模式中,在交易双方达成付款意向后,付款人可 借助浙商银行独有的电子银行汇票工具,签发后将密押交由收款人进行签收,此时电子银行汇票资金自动存管于银行,付款人不能自行撤销退回资金,收款人因未取得兑付密押也不能划转资金。双方交易完成后,如付款人同意支付,则向收款人提交兑付密押,电子银行兑付后自动划转到预设的收款人账户。若付款人不同意支付,则可要求收款人出具同意退回资金证明或法院判决,银行据此办理资金退回。
在共管账户资金监管模式中,客户可确定一个主管人、多个协管人共管账户,使用专用U-key证书办理录入、确认及电子签名,并可随时查询共管账户余额及明细。
相较传统资金监管方法,该新型模式具有手续简便、高效安全、公正透明、可定日支付、监管资金自动靠档计息等优点,广泛适用于房屋买卖、项目建设资金监管等领域。
案例1
张某向郑某划付购房款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但二者不可能同步完成,一般会通过房产中介托管资金,手续较为复杂。现通过签发银行汇票托管资金,就简单方便多了。张某只需在线申请预签电子银行汇票,然后将购房款汇入本行,生成电子银行汇票,获取签收密押和兑付密押,并将签收密押交给郑某,此时郑某可签收汇票,但不能兑付获取资金,资金托管于银行,双方均无权动用。待办理好房产过户手续,张某可将兑付密押交郑某,完成资金交割。
案例2
宏发公司向高成公司采购商品,分期发货,验货后分次付款。对此交易,采用浙商银行电子银行汇票进行资金托管、付款,将会非常便利。宏发公司可按交易金额申请签发电子银行汇票并作签收,高成公司获得履约付款保证后,可按合同发货。宏发公司收货后,利用电子银行汇票分次支付功能,按次向高成公司付款结算。双方履约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交易手续也很便利。若发公司是浙商银行授信客户,则可利用授信额度签发电子银行汇票,待收款后再付款,这既可延后用款,还节约了财务费用。若双方约定延后到约定日再付款,则高成公司可凭兑付密押将电子银行汇票质押给浙商银行,换开银行承兑汇票等。
案例3
多个出资人共同发起设立风险投资基金,则可以到本行网点开立结算账户,给账户共管人制发U-key证书,需要对外支付时,由主管人发起支付指令,协管人登陆浙商银行网站进行审核和U-key证书电子签名,确认一致后方可支付,选择此种方式共同管控账户,非常便利,简便高效。
案例4
对于某个项目建设资金进行监管,可以选择账户电子化管理模式。将项目建设资金或贷款资金转入共管账户,需要对外支付时,由各授权人登录浙商银行网站发起、确认支付指令;如需委托银行监管,则由银行在系统中设立监管授权人,根据委托约定对该共管账户资金支付进行审核确认。
发稿:李铮/古美仪 审校:孔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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