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发债规模从最开始的2000亿元逐步增加,去年增加到3500亿元,今年增加到4000亿元,随着新的《预 算法》的通过,中央政府将力推债务阳光化,明年地方政府发债规模将会显著增加”,贾康今天在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举办的一个论坛间隙接受大智慧通讯社记者采访称。
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修改《预算法》的决定。修改后的《预算法》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发行债券,举债规模必须由国务院报请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修。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以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
贾康还表示,新的《预算法》允许地方发债就是把原来潜在的隐性债务风险加以抑制,让其阳光化,阳光化更利于控制地方债风险。未来几年地方政府发债规模将会增加,从而置换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隐形债务。
因受到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中国国务院在2008年底出台了4万亿的大规模财政刺激措施,随后财政部也于2009年开始安排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首次发行规模为2000亿元,全部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列入省级预算管理。
此后每年财政部都会发行地方债,2010年和2011年的地方债发行规模都是2000亿元,但是从2012年起,规模增加到了2500亿元,2013年则是达到了3500亿元,而今年则增加到4000亿元。
发稿:李国栋/何巨骉 审校:周晓峰/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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