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疏导环保电价矛盾的通知》,浙江省物价局于近日印发《浙江省物价局 关于电价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浙江省统调燃煤电厂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1分钱(含税,下同)。调整后,省统调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458元(含环保电价);未安装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的机组,相应扣减上网电价每千瓦时1.5分钱、1分钱和0.2分钱。关停小火电机组发电量指标转让价格每千瓦时降低1.1分钱。
公告指出,此次上网电价调整后,按照公司控股燃煤发电企业9-12月份预计上网电量加权平均计算,预计公司控股燃煤发电企业平均上网电价将降低8.16元/千千瓦时(不含税,含环保电价)。
据统计,公司全资及控股燃煤发电企业的装机容量为1683万千瓦时。该公司一位人士对大智慧通讯社表示,由于浙江省全社会用电量增速下滑、外购电增长较快、浙江省统调燃煤电厂上网电价降低、省内其他发电企业新机组陆续投产、脱硝超低排放改造造成检修容量增大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导致上半年发电量及营收出现下滑。但基于目前煤炭价格大幅下跌,公司成本也有较大幅度的降低,因此在完成净利润指标方面应该没有太大问题。
上述人士还告诉大智慧通讯社(微信号 DZH-news),公司已经与控股股东签署《代培协议》,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在新疆、宁夏地区的火电资产培育成熟后也将注入上市公司。但截至目前,仅部分资产获得开工“路条”,因此,目前尚未能提供具体的装机容量。
发稿:沈栋琴/曹敏慧 审校:曹开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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