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告,自2014年9月29日(周一)收盘清算时起,Au(T+D)、Au(T+N1)、Au(T+N2)和mAu(T+D)合约的保证金比例从8%调整为10%,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从6%调整为8%;Ag(T+D)合约的保证金比例从10%调整为14%,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从8%调整为11%。若9月29日出现单边市,按照《上海黄金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调整的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水平高于上述标准时,则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公告指出,2014年10月8日(周三)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清算时起,Au(T+D)、Au(T+N1)、Au(T+N2)和mAu(T+D)合约保证金比例恢复为8%,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恢复为6%;Ag(T+D)合约保证金比例恢复为10%,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恢复为8%。
发稿:刘晓/古美仪 审校:李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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