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黄金周实际上成为了公众为自身争取带薪休假权利的“替罪羊”,实际上,问题的症结并不在于黄金周应该取消或者是调整,而恰恰在于必须加大力度保障和落实劳动者带薪休假的权利。
最近,清华大学假日改革课题组负责人蔡继明有关“随着带薪休假落实十一黄金周应取消”的言论以及针对现有春节、十一放假安排的建议,引来各方专家、相关企业、游客的诸多争议。
十一黄金周该不该保留,五一假期该不该恢复,春节长假该不该延长……每当假期到来之前,关于长假的讨论就会重新火热起来。人们往往一边吐槽长假期间的拥堵和一票难求,一边竭力反对相关假期的调整。
这样纠结至死的心境是中国大多数上班族休假状况的真实写照:一方面,平时少有可以连休七天的假期可供旅游和放松;另一方面,上亿人数的上班族每年的假期都集中在十一和春节期间,如此大基数的人员流动确实会给交通、环境、公共资源,以及公共服务等方面造成难以承受的压力。
其实反对调整十一黄金周假期的声音中,大多数并不是真的执着于十一七天长假本身,而是无法改变带薪休假得不到充分落实的现状下,再减少长假无疑就是雪上加霜。
不可否认,中国劳动者的休假权落实确实是需要大幅度提高的,但并不代表法定假日的缺失,我国的法定假日数量为11天,虽然不能跟很多发达国家相比,但是在世界上也处于中等水平。而根据权威数据显示,当前我国带薪休假的落实率只有50%左右,实际上,中国劳动者缺的是带薪休假。
因此,十一黄金周实际上成为了公众为自身争取带薪休假权利的“替罪羊”,实际上,问题的症结并不在于黄金周应该取消或者是调整,而恰恰在于必须加大力度保障和落实劳动者带薪休假的权利。
1995年《劳动法》就写入了带薪休假,之后《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务院的相关法律法规也多次就带薪休假进行规定。在带薪休假方面,国家有明确的条例和实施办法。“企业变相取消年休假,降低年休假标准,未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跨年度安排年休假等行为,已经侵犯了员工的休息权。”
而在现实中,企业的逐利性往往决定了用人单位不会自愿地、主动地落实员工带薪休假的权利,大量私企和个体雇佣员工并没有实际享受到这种假期;很多国企虽然名义上公布了带薪休假的规定,但是在执行上也利用各种漏洞借故推诿,投机取巧。
也就是说,大多数劳动者的带薪休假权利得不到保证,并非无法可依,问题出在并没有严格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有调查显示,78.0%的人认为是当前劳资双方不对等,员工没有话语权;66.7%的人表示单位只关注自身利益,不愿为员工休假增加成本;61.1%的人表示,要求休带薪假可能影响自身发展甚至被辞退,员工根本不敢提出休假要求。
可见,要严格落实带薪休假,最行之有效的办法就在于加大监管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一方面,对于借故推诿、进展不力的,必须加强执法检查、督办和建议,以增强贯彻落实的强制性;另一方面,一旦发现不执行带薪休假制度的用人单位,依法从严、从重追责,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
带薪年休假制度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表现,目前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也具备了普及带薪休假的条件。只有充分保证了劳动者带薪休假的权利,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不仅能让上班族充分感受休闲旅游的快乐,又能缓解黄金周和小长假的种种问题,还能使得旅游消费更合理释放,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
相比人流高度集中、景区门票暴涨、出行一票难求的拥堵式休假,相信没人会拒绝更加畅通的出行交通,更加合理的休闲旅游,更加合理的休假制度,那么反对黄金周假期调整的声音自然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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