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当地中介机构介绍,北京地区工商银行(601398.SH/01398.HK)、农业银行 (601288.SH/01288.HK)已出台具体房贷新政细则;深圳地区中国银行(601988.SH/03988.HK)、建设银行 (601939.SH/00939.HK)、北京银行(601169.SH)和招商银行(600036.SH)也出台了相应细则。
周三下午,大智慧通讯社从链家地产北京朝阳区一门店了解到,目前已接到通知,北京地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已出台具体房贷新政细则。
该门店店长向大智慧通讯社介绍具体细则为,名下无房且无贷款余额的可执行首套政策,首付3成,利率享受85折优惠;名下有一套住房但按揭已结清的,再次购房可执行首套政策,首付比例3成,但执行基准利率;有两房的限购。
大智慧通讯社从深圳中原地产一置业顾问处了解到,深圳地区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也就房贷新政出台了实施细则。
该置业顾问介绍到,中国银行房贷新政细则,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贷款的家庭,购买第二套普通商品住房的可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未结清贷款的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购买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仍执行深圳市房地产“限购”政策。
建设银行房贷新政细则为,无房或有一套住房,只要无房贷余额的皆可执行首套房贷政策,首贷享受97折优惠;有一套有房贷余额的执行二套房贷政策;有两房或两笔住房贷款余额的暂停贷款。北京银行也开始执行房贷新政,细则与建设银行类似。招商银行实施认房不认贷,即客户已经结清贷款且名下无房产的,可执行首套房贷政策。
上述细则未能获得相关银行确认。
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首套房贷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7倍。
发稿:张海鑫/曹敏慧 审校:肖云祥/曾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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