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晚间,央行官方微博发布“央行间的货币互换协议如何使用?”一文,解释了央行间双方货币互换的三步骤,并称:货币互换双方不发生债权债务关系,不提前设定固定汇率,也不承担汇率风险。
此次央行微博的内容,被视为正面、及时地回应了当前“业内人士”对中俄货币互换协议的质疑。
今年10月13日,中俄双方签订了规模为1500亿元人民币/8150亿卢布的货币互换协议。本周以来,卢布的狂跌引起某些“业内人士”对中俄货币互换协议的质疑,称不久前中俄双方互换货币汇率极低,并认为我国因此蒙受了汇率损失。
这种说法对吗?让我们来看看央行通过微博的回应。
央行微博称: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与28个境外央行(货币当局)签订双边本币互换协议。通过协议,任何一方可以发起交易,以一定数量的本币交换等值的对方货币。
央行微博并以对方发起一笔人民币融资举例,讲解了货币互换发起动用机制三步骤:首先,对方央行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发起互换。然后,双方交换等值对方货币(按交易日当日汇率)。最后,期满之后双方互换回本金,申请方还需要向另一方支付利息。
一财君翻译:俄罗斯什么时候换钱还要提前和我们打招呼的,我们同意了才能商量啥时候换呢;换的时候要按照当天的汇率来,不会亏的。换钱有期限呢,到期要换回来呢。不是白换,俄罗斯还得给利息的。
协议签了不代表钱换了
体贴周到的央行微博,还对货币互换细节进行了补充说明:“两国协议签署时属于备用性质,在实际发起动用前双方不发生债权债务关系。”
一财君翻译:以上的意思就是,互换还没开始,钱还没到俄罗斯手里。
实际上,第一财经客户端在12月18日发布的《中俄货币互换:中国亏大了?》一文中,也曾提到:中俄两国货币互换并未实际发生。该协议只有实际发起和动用,才会互换一笔资金到对方账户上去。现在只是签了协议,备用性质,没有发生债权债务关系。
“首先,货币互换并没有任何实际发生,只是给了两国一个应急机制,相当于信用额度。”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贲圣林向第一财经客户端解释称,“我们和那么多国家签了货币互换协议,现在为止,实际发生的极少。”
贲圣林称,货币互换实质只是互换额度,并不代表实质发生的交易,中俄两国某一方需要使用时,应该向另一方提出需求,在中俄贸易中使用,但是也可以不使用。
央行对货币互换协议官方解释是:指互换双方可在必要之时,在一定规模内,以本国货币为抵押换取等额对方货币,向两地商业银行设于另一方的分支机构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
贲圣林称,之所以签订货币互换协议,是为了防范国际金融风险,可以不通过美元,而是通过其他非美元国家进行双方的货币结算。比如购买俄罗斯的石油,我国可以用人民币结算,并不一定要用美元了。
“所以,货币互换协议是为了双方的贸易投资而签订的协议,同时防患未然,防范风险而进行的。”贲圣林称,货币互换目的是为防止汇率变动风险造成的损失以及降低融资成本。该协议只有实际发起和动用,才会互换一笔资金到对方账户上去。现在只是签了协议,备用性质,没有发生债权债务关系。
不提前设固定汇率 无汇率风险
有“业内人士”认为,根据中俄货币互换协议规模1500亿元人民币/8150亿卢布的汇率折合算来,1元人民币约等于5.43卢布。而相对于目前1元人民币10-12卢布的汇率,眼看着卢布持续下跌,“业内人士”大呼我国央行吃亏。
央行微博称:“双方交换等值对方货币时,按发起交易日当日汇率(而不是提前设定的固定汇率)来计算应互换的双方金额。”
一财君翻译:央妈是说,早着呢,汇率是根据互换发起那天定的,况且俄罗斯什么时候提出申请还没影儿呢!
“期满之后双方互换回本金时,双方换回的本币与发起时金额保持不变,对方支付的利率以我银行间同业利率为基础约定的。”央行微博称,由于我方发放和回收的都是人民币,并不承担汇率风险。互换发起后,协议双方还将定期根据最新双边汇率调整互换金额,减少因某一方货币汇率波动引起的质押物减值的风险。
一财君翻译:假如俄罗斯换了我们的人民币,还钱的时候还得用人民币如数归还,没啥汇率风险。
“我们并没有汇率风险,货币互换目的之一是为防范外汇风险的。”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刘英向记者表示,因为是人民币与卢布直接互换,不涉及到美元转换,是去美元化。
央行称,通过货币互换,将得到的对方货币注入本国金融体系,使得本国商业机构可以借到对方货币,用于支付从对方的进口商品。这样,在双边贸易中,出口企业可以收到本币计值的货款,可以有效规避汇率风险、降低汇兑费用。
“当然,如果俄罗斯觉得有必要的时候,可以提出来人民币提款,我们也应该有这个责任,并不表示俄罗斯不还款了。”贲圣林称。
其实,即使在最坏的情况下,俄罗斯遭受欧美制裁,大批国企获得美元、欧元举步维艰的时候,若俄方能通过互换获得人民币流动性,提高在对华贸易中用人民币结算的比重,对于人民币走出去也是大有裨益的。
小链接:
央行官网2011年3月31日发布的“人民币本币互换协议”解释
货币互换协议是指互换双方可在必要之时,在一定规模内,以本国货币为抵押换取等额对方货币,向两地商业银行设于另一方的分支机构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通过货币互换,将得到的对方货币注入本国金融体系,使得本国商业机构可以借到对方货币,用于支付从对方的进口商品。这样,在双边贸易中,出口企业可以收到本币计值的货款,可以有效规避汇率风险、降低汇兑费用。
自2008年12月以来,中国央行已与中国香港地区、韩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白俄罗斯、阿根廷等6个(一财君按:最新数据是28个)国家和地区的央行及货币当局签署了货币互换协议,总额达到6500亿元人民币。这些互换协议的作用有所差别:与阿根廷的互换,人民币主要是在贸易中充当支付结算的角色;白俄罗斯则将人民币作为储备货币;与韩国的互换,主要作用是方便韩国在华企业进行融资;与香港互换,是由于香港是人民币第二大集散中心,中央又准备在香港发债,货币互换主要是为满足资金供给;与马来西亚和印尼互换,主要用于双方的商业贸易结算。推广人民币双边本币互换可以应对短期流动性问题,维护金融体系稳定。同时有助于扩大人民币流通范围,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实习生 陈志林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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