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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建设资金解决方案”行业研讨会在京召开

来源:搜狐财经

  6月12日下午,“智慧城市建设资金解决方案(PPP模式)”行业研讨会在北京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召开。来自住建部、金融机构、智慧城市试点城市,以及企业界的代表围绕“如何运用PPP模式促智慧发展”这一主题,就PPP模式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可行之道进行了深入探讨。

  同方智慧城市泛集成事业部总经理夏宗春在发言中表示,智慧城市在国家层面大力推动下,已经成为众多企业争夺的战场。但是智慧城市建设不是条块化,简单项目对比,也不是纯技术解决方案的拼凑,而是一个长期动态复杂的过程。需要统筹全局,前瞻性考虑建立常态化的机制,共同规划,集成整合。智慧城市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所需资金量巨大,涉及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市民家庭等多元主体,涵盖投融资、建设、运营、监管等多个过程。传统的企业自建自营模式已经远不能满足投资需求,更多的资金需要由企业和融资机构去筹措,将市场机制引入智慧城市建设已经成为必然选择。

  据了解,2014年9月,财政部发布会的《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要尽快形成有利于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发展的制度体系。

  夏宗春指出,运用PPP模式解决智慧城市建设的资金问题已经是大势所趋。然而PPP模式在实际应用中却雷声大、雨点小,鲜有成功的案例。原因来自两方面:一方面政府动力不强,“因为政府地方债务问题都没有很好的解决的情况下,很难投入资金进行增量建设”;另一方面是来自企业的焦虑,“由于智慧城市建设往往缺少明确的收益时间和收益标准,以及验收标准,企业的收益往往存在不明确性,风险较大。”这些原因导致了企业和政府很难达成共识。

  夏宗春提出,“无论是PPP模式,还是融资租赁模式,都一定要着眼增量的同时兼顾存量。”也就是说建设方企业一定要主动帮助地方政府卸下包袱。“比如给政府牵线搭桥去做一些回租赁”,或者“把政府原有的一些存量项目,以及智慧城市建设的增量项目都放到PPP方案里面”,以此帮助政府用长周期、低利率的资金来置换地方债务中短周期、高成本的部分,来减轻地方政府债务负担。

  在解除企业顾虑方面,夏宗春建议收益标准和收益细则。这方面首先要明确验收标准,避免政府和企业就验收细节纠缠不清,其次要明确收益细则,比如,“如果收益达不到约定的情况,政府负责兜底。”

  来自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数字城市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马桂芳则提出了智慧城市建设顶层设计的三个视角的问题。

  马桂芳表示,建设智慧城市是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行技术来解决城市发展问题的有效方法。建设智慧城市也是解决城市发展不足和安全隐患,促进城市的产业转型升级,保障民生,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在智慧城市建设中要从三个角度来考虑问题,“首先要站在市场的角度考虑,智慧城市的建设应该是提升城市的运行效率;其次站在市民的角度考虑,要构建一个宜居宜业的城市;此外,要站在企业家的角度考虑,城市里面一定要很好的运行环境,企业在这个城市才能够发展起来。”

  研讨会最后,来自金融机构、智慧城市试点城市的代表,与同方以及住建部城市工程研究中心的领导一并就论坛主题进行了讨论,并与现场来自全国各地的智慧城市建设领域的嘉宾展开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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