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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第三方支付规定:你应该这样理解

来源:华尔街见闻

  本文作者东方证券(600958,咨询)银行业首席分析师王剑,授权华尔街见闻发表。

  主要结论:

  (1)监管意志:支付就是支付,支付机构不能“银行化”、“银联化”。(2)监管取向:银行管支付结算,支付机构补充以小额支付,银联则管清算。合理分工,天下太平。(3)央妈坚持认为,她打造的支付结算-清算体系秩序是不可动摇的。(4)歪门邪道被堵,支付机构回归“互联网+”、“大数据金矿”的商业模式。

  7月31日下午,央行在其网站公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后文简称《意见稿》),正式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这是7月18日多个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后文简称《意见》)分配了监管任务后,监管部门出台的第二部细则。

  2010年,央行发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非金融机构从事支付业务做出了一系列规定,并发放《支付业务许可证》。截止最新,共发放270张许可证,数量较多,业务都运作在云上,央行监管难度很大,违规事件层出不穷。

  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覆盖了全部支付业务,有些规定仍显粗糙,导致行业内乱象丛生。因此,此次出台《意见稿》,很多细节的规定更显具体,有助于行业的规范发展。

  一、监管意志:防止“银行化”、“银联化”

  《意见》明确了互联网支付的业务定位,即“互联网支付应始终坚持服务电子商务发展和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这有对业务范围提出要点:(1)服务电子商务(主要是网上购物);(2)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

  根据《意见》的精神和《意见稿》的内容,我们认为监管当局强调的是:互联网支付机构回归“支付业务”本色,规范业务细节,防止出现支付机构的“银行化”、“银联化”。

  “银行化”是指支付机构的账户功能过强,充当了银行的角色。《意见稿》对支付账户的余额使用实施了严格的限额(功能限制、日限额、年限额),但对网关支付、快捷支付并无太多限制,表明了“限制账户、鼓励通道”的监管取向。“银联化”是指支付机构实质上充当了银行清算机构(这一点将在后文清算部分阐述)。

  二、监管取向:限制账户、鼓励通道

  不能“银行化”、“银联化”,意味着支付机构只能做支付结算的通道,也就是帮用户实现银行资金的转移。更通俗地讲,帮助客户把自己账户里的钱,安全转移给卖家。

  这主要有两种方法,一是网关支付,二是快捷支付。

  网关支付是指用户在网上购物时,选择“网银支付”,网站便将页面导向银行支付网关(起初这不需要第三方支付公司参与)。这种方式的优势是银行掌握了详细的购物信息,但需要事先开通网银功能,而商家也需要跟每一家银行联系开通网关,这实在费劲。所以,后来出现了“通用网关”模式的第三方支付中介,比如首信支付,它负责在购物网站上设立自己的通用网关,该网关可以对接所有银行的网关,省去了商户逐一与每家银行联系开通网关的繁琐。比如我于2000年首次网上购物,在北京音像网买磁带,使用的是首信支付(成立于1998年,现称首信易支付)。

  这是当时最普遍的支付方式,但如今用的人少了,鼻祖首信易支付目前市占率仅1%出头。目前支付宝中仍然保留了网关支付的功能,有“网银支付”选项,估计用的人也少。

  快捷支付则是指银行、支付机构、用户的三方协议,本质是用户、银行对支付公司共同授权,在购物时可对用户的指定银行账户直接扣款。快捷支付的优势是不用开通网银,十分便捷,银行也能掌握购物信息。

business.sohu.com true 华尔街见闻 https://business.sohu.com/20150801/n417976012.shtml report 1633 本文作者东方证券(600958,咨询)银行业首席分析师王剑,授权华尔街见闻发表。主要结论:(1)监管意志:支付就是支付,支付机构不能“银行化”、“银联化”。(2
(责任编辑:UF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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