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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明确网贷平台责任,民间借贷红线划定

来源: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8月7日讯,最高人民法院8月6日对外发布《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提出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在此次司法解释的第二十二条中,明确了网络贷款平台仅提供媒介 服务。中瑞财富CEO张巍薇认为,这实际上是从最高院的角度对P2P平台合法地位的认可。同时对于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最高院同样予以支持。部分内容强调了网贷平台的宣称责任,这意味着P2P平台要为自己的对外宣传说辞买单,此后行业内虚假宣传的情况将会有所缓解。

  中瑞财富CEO张巍薇表示,此次司法解释的出台,是对借贷关系中出借人权益保护的重磅利好。此前,关于出借人权益的各种保护条款散落在各个法律或司法解释条文当中,此次司法解释将借贷双方权益相关的条款集中明确的梳理出来,这对于出借人此后明确相关权益提供了法律支持。此外,此次司法解释中指出,“只要投资人能够提供P2P平台通过网页或广告等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另一方面,《规定》对民间借贷行为及主体范围予以明确界定。 根据《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 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方正证券分析人士认为,最高法对民间借贷行为及主体范围予以明确界定,有助于民间借贷趋于规范。但当前银行存在惜贷行为,这导致民间借贷成本较高,超出36%的可能有相当一部分,《规定》若严格执行可能会给民间借贷带来阵痛。

  发稿:王淑兰/曹敏慧 审校:李书成/陈金艳
business.sohu.com false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 https://www.gw.com.cn/news/news/2015/0807/200000448462.shtml report 1609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8月7日讯,最高人民法院8月6日对外发布《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提出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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