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3年1月28日到2013年3月22日之间买入上海三毛(600689)股票,并且在2013年3月22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上海三毛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起索赔——投资者针对上海三毛公司提起的证券维权之诉,被戏称为史上最短征集时间的案件。《投资快报》记者近日获悉,虽然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人数并不多,但是案件本月已经在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如期开庭。
2013年1月,上海三毛重要控股子公司上海三毛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进公司”)的供应商美梭羊绒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涉嫌骗取出口退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从2013年1月底起与美梭公司相关的外商应收账款相继发生逾期。截止2013年2月15日,已有6笔货款共计627.9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905万元)逾期。三进公司预计后续还可能有大额应收账款发生逾期。从2013年2月1日起,税务机关暂停对三进公司出口退税,对已审核通过的退税款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对于上述重大事件,上海三毛没有及时披露,直到2013年3月23日才予以公告。对此,上海证监局认为该行为构成虚假陈述,决定对上海三毛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韩家红、蔡伯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朱建忠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2014年12月13日,公司通过公告的形式对上述被罚事项进行了公告。
维权律师认为,基于证监会对上海三毛进行的行政处罚,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在2013年1月28日到2013年3月22日之间买入上海三毛股票,并且在2013年3月22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上海三毛股票的投资者,可向上海三毛提起索赔。《投资快报》记者提醒广大投资者,该案件诉讼时效截至2016年12月,在这之前都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对上海三毛公司提起诉讼。
《投资快报》发自广州
作者:余以墨 关键字 三毛来源投资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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