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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智库如何看待中国医闹(图)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陆子衿 新加坡报道
本报记者 陆子衿 新加坡报道

  2015年11月1日,“医闹入刑”在中国正式实施。自2000年后,医闹逐渐成为中国医疗行业的特有现象,从2002年到2012年,医疗纠纷案件增长了10倍,引起世界各国的关注。

  医疗纠纷不是中国一个国家的特有现象,但中国的医闹存在两大特殊性,致使诸多适用他国的方法在中国失灵。

  新加坡隆道智库和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长期关注中国医闹产生的原因,他们认为,中国公立医院目前严重依赖诊疗和药品销售收入、病人自付医疗费用占比过高,医生长期高负荷工作,以及中国社会的集体风气是造成医闹频发的主要原因。

  隆道智库的非执行主席是中国问题专家郑永年,他任职于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

  新加坡的多位研究者及公立医院医生给出了解决对策,包括取消药品加成制度、真正建立分级诊疗、减轻大医院医生工作负荷,以及增加财政投入等。

  缘何产生

  医疗纠纷并非中国的特有现象,在新加坡、美国等发达国家同样存在,据统计,美国每年的医疗纠纷大约是每100个医生有15起。

  但在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钱继伟看来,中国的医疗纠纷存在两个特殊性:第一,医疗纠纷的快速增长是在医疗体制和公立医院改革的大背景下出现的,医疗卫生体制,尤其是公立医院的管理体制,是造成医患矛盾的重要原因;第二,许多医疗纠纷并没有走制度化的解决途径,如诉讼和行政调解等,使用暴力伤害医生反而成为主要途径。

  钱继伟分析,目前,公立医院严重依赖诊疗和药品销售收入,据2009年-2013年的数据,上述两项收入占公立医院总收入的90%,而财政拨款还不到10%,造成医疗服务质量下降和缺乏信任。

  另一方面,病人的经济负担日益加大,病人自付部分达到了医疗卫生总费用的35%,并且,除了看病贵以外,大医院等待时间过长也使病人对诊疗结果期待很高。

  此外,新加坡隆道研究院刘柳称,中国目前的医患矛盾与中国社会的集体风气不无联系,信任、尊重和诚信等基本职业价值观形同虚设,在医患关系上则显得更加突出。

  医生一职在中国缺失了应有的尊严和地位,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曾发表了一篇名为《医患矛盾击中“中产社会”梦想》的文章,指出原本应该作为社会中坚力量,作为“最稳定”的社会阶层,中国的医生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待遇,而且他们自己也无法形成政治力量来改变这种局面。

  建议对策

  虽然也存在医疗纠纷,但新加坡医患的矛盾和冲突远没有中国这么激烈。

  新加坡隆道智库总裁许振义认为,民众对医生的尊重和信任是减少医疗纠纷的前提。“在新加坡,学习最好的人去读医学院,因此,在很多新加坡人心目中,医生的水平是很高的,很少有人质疑医生的判断力,除非出现很大的医疗事故。”许振义对21世纪经济报道解释。

  如果发生了医疗纠纷,新加坡居民会选择法律途径解决,这与新加坡的严格执法息息相关,即使没有专门的“医闹入刑”之说。

  许振义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如果发生医疗纠纷,肯定是走法律途径,不可能医闹,因为闹的人肯定是遭殃的,随便一条扰乱公共秩序就够吃不了兜着走的了,哪怕有天大的道理,也至少会罚款,如果动手,男人会遭受鞭刑(记者注:没有吸烟鞭刑的法律),造成伤害的,会承担刑事责任。”

  与病患保持充足良好的沟通也是缓解医患矛盾的润滑剂。新加坡前国会议员、前总理吴作栋政治秘书刘炳森对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在新加坡)一般医生与病人很客气,以保证良好的沟通。”

  良好沟通建立在时间充裕的基础之上,“我每天出诊,半天时间诊治8-12位病人。”新加坡国立大学医院神经内科一位医生表示。而在中国的三甲医院,医生每天接待的病人在100人左右。

  其实,中国与新加坡的医生比例相差无几,据刘柳统计,中国每1000个人有1.5个医生,新加坡目前有9300多个注册医生,这一比例为1.8,美国稍高为2.4。之所以造成大医院人满为患,主要在于中国尚未建成良好的分级诊疗制度。

  据介绍,新加坡分为三级诊疗制度,大医院、区域医院和社区诊所,每个社区会配备两三家诊所,由家庭医生看诊,刘柳说:“新加坡人身体有些小毛病都会先去诊所,如诊所不能处理,才会将病人推荐到大的诊所、医院去。”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新加坡的分级诊疗以患者自愿为原则,并未强制患者首诊必须在社区诊所。

  近两年,中国政府日益重视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十三五”或成为分级诊疗真正推行的关键时期。在新加坡国立大学医院全科医生陈来荣看来,分级诊疗的实施必须具备两个前提。

  “第一是社区医院医生的工资要高,至少不比大医院医生的薪酬待遇低;另外,各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不同,基层高于大医院。”陈来荣向21世纪经济报道解释。

  不过,钱继伟认为,长期来看,化解医疗纠纷还需进行体制改革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患之间的互信。“首先,公立医院依靠药品销售收入的体制需要改变,否则,医疗服务质量很难改进。其次,公立医院医生的工作负荷应当适度减轻,通过完善的分级诊疗体系,分流三级医院的部分病人到基层医疗机构可能是一个解决方案。”

  “解决医疗纠纷的机制需要达到两个目的,由于医院的疏忽而受到伤害的病人能够得到赔偿,以及医院在事前应被阻止疏忽操作。”钱继伟补充。(编辑 陆宇)

  作者:陆子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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