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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宜宝涉嫌非法集资 法定代表人系四年前去世总裁

来源:财经综合报道 作者: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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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记者 宋杰|上海报道

  4月12日晚间,有自媒体发布消息称:上海融宜宝积家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部涉嫌“非吸”被上海浦东警方刑事立案,并配有投资者泼油漆等激烈表现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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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惊呼:又一个P2P倒了!

  融宜宝:未收到公安机关任何要求协助调查的通知

  4月13日上午10点,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记者来到位于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大厦6层的融宜宝上海第三财富中心。会议室内已有多名投资者聚集。

  一名自称是团队经理的赵先生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记者:针对网上的“谣言”,公司已发布声明,一切以该声明为准,“我不能多说,我要负法律责任的”。

融宜宝就网传因非吸被上海警方立案发布的声明
融宜宝就网传因非吸被上海警方立案发布的声明

  赵经理向记者出具的声明中提出,“根据该文图片显示的浦东公安分局立案告知书(副本)内容,我们注意到抬头报案人处是‘匿名’,这不符合公安机关相关文书书写以及发放的规定和习惯,不足为凭。需要说明的是,本公司以及上海分公司并未收到过公安机关就前述案件发出的任何要求协助调查书面或口头通知。目前本公司经营状况正常。”

  浦东警方人士:立案告知书应该不是伪造

  针对融宜宝浦东分部立案书,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记者随后致电浦东警方获悉,此案由市经侦总队统一办理,区级层面无法给出正面回复,浦东警方有关人士在电话里表示:“我看过图片,应该不是伪造,如果伪造,市民也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而有关“匿名”举报一说,记者咨询了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洁律师,她指出,涉及公众的案件,抬头可以署名“匿名”。

  融宜宝涉嫌非法集资,静安分局2015年12月立案

  近日,网传的一份《上海市公安静安分局立案告知书》显示,有市民于2015年11月20日向警方反映的“上海市静安区融宜宝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经我局审查,认为符合刑事立案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已决定立案,落款时间为“2015年12月8日”。

网络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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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记者多方核实,该份立案告知书真实可信,也就是说,融宜宝的确已经被上海警方立案。

  融宜宝投资者:投了4家P2P,3家都兑付危机了

融宜宝上海分部,几名投资者前来讨要说法。摄影|宋杰
融宜宝上海分部,几名投资者前来讨要说法。摄影|宋杰

  当记者于4月13日上午11点赶到位于静安区成都北路333号招商局大厦东楼1508室的融宜宝上海第一财富中心时,有等待兑付的投资者告知记者,有身着警服的经侦人员收集材料刚刚离开。

  在现场,记者遇到了一位陪朋友来兑付的胡先生,他告诉记者,自己也是从事金融行业的,但因此被融宜宝的业务员拒之门外。“业务员态度很差,知道我也是做金融行业的,就把我朋友单独领进去谈。我让业务员提供债权列表里面贷款人的贷款协议资料随机选了3个,他们就提供了1个人的信息给我朋友看,我朋友不是这行的,根本看不懂,还有另外2个贷款人信息,业务员说打印很麻烦,就不提供了。”

  胡先生无奈地说,他的朋友投了4家(融宜宝、中晋、金鹿财行、善林金融)理财产品,有3家都出现了兑付危机。

  据融宜宝多名投资者现场反映,自己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后利息拿到,但本金没有拿到,有投资者300万元理财产品3月份到期了,至今还没有拿到本金。“他们的态度就是我没钱,让你等着。”胡先生说。

  记者融宜宝上海第三财富中心暗访时,有位女士向记者“吐槽”:融宜宝以前都是1年兑付的,现在变成了1个月1结,每个月还有7%的利息拿。

  融宜宝5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其四年前去世的总裁

  资料显示,融宜宝总部设在北京,旗下有五家全资子公司,并在北京、上海、南京、天津等25个城市设有百余家分公司,至今已经累计服务上万名会员客户,为客户配置资产超过百亿;4年前,融宜宝原总裁王会师遇害身亡,目前该公司负责人为安小燕。

  然而,记者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融宜宝”后,显示出融宜宝积家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融宜宝积家普惠征信(北京)有限公司 、融宜宝积家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融宜宝嘉创(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融宜宝国际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家公司,这5家法定代表人均为已故的“王会师”。

融宜宝5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仍为4年前去世的“王会师”
融宜宝5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仍为4年前去世的“王会师”

  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张严峰表示,融宜宝近4年未变更法人的做法肯定违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违反本规定,应当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而未办理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企业登记,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一般企业法定代表人去世后要用户口本才能去进行变更,如果在公安机关把户口注销就没有户口本,就无法进行变更,一般工商局让他的继承人去做公证,通过办理公证手续后才能到工商部门变更。”

  截至记者发稿前,一个由140人组成的“融宜宝”QQ维权群已经建立。关于融宜宝涉嫌非法集资一事,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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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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