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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标准分淡旺季 首次明确至地市级

来源:财经综合报道 作者: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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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都讯 见习记者彭彬 昨日,财政部官网发布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明细根据不同省市区、不同月份、不同级别,详细划分差旅标准,其中最低标准为200元,最高标准为1200元。新标准自5月1日起执行。南都记者注意到,此次

调整和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住宿费标准相比,首次将标准明确至地市级。

  在穗最高标准为900元

  根据明细表,官员在京沪地区的出差费用最高,部级、司局级、其他人员的住宿标准分别为1100元、650元和50 0元。出差住宿费用最低的为青海省海西州。部级、司局级、其他人员的住宿标准分别为600元、300元和200元,旺季的出差价格则分别为9 0 0元、450元和300元。

  在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部级、司局级、其他人员的住宿标准分别为900元、550元和450元。省内其他地区标准分别为850元、530元和420元。

  记者在携程网等旅游网站查询得知,900元的住宿标准在广州市可入住东方宾馆白云机场铂尔曼大酒店等国家旅游局评定的五星级酒店,但距离白云宾馆及国际知名高端连锁酒店品牌的最低入住价格仍有不小的距离。

  在此次调整中,还引入淡旺季的概念。以吉林省延边州为例,部级、司局级和其他人员在淡季的住宿标准分别为800元、450元、350元。在7-9月的旺季则调整为960元、540元和420元。总体测算,涉及调整的城市旺季较淡季调整幅度在20%至50%之间。记者注意到,部级官员旺季在三亚、张家口等城市的住宿标准可以最多上浮至1200元。

  住宿标准细化至地市级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9月30日,财政部曾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住宿费标准调整表》,上述标准从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对比发现,1月1日实施的标准,只涉及到36个直辖市、省会和计划单列市。而此次调整则明确至地级市。以黑龙江省为例,该省被分为哈尔滨和其他地区。出差至哈尔滨市的部级、司局级、其他人员在淡季的住宿标准分别为800元、450元、350元。在7- 9月的旺季则调整为960元、540元和420元。牡丹江市、伊春市、大兴安岭地区、黑河市、佳木斯市部级、司局级、其他人员在淡季的住宿标准分别为750元、450元、300元,6-8月旺季则调整为900元、540元和360元。

  四大直辖市中的京沪住宿标准未做调整,重庆、天津则细化到了区县级。其中天津6个中心城区、滨海新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蓟县的部级、司局级、其他人员的住宿标准为800元、480元、380元;宁河区则为600元、350元、320元。重庆9个中心城区以及北部新区部级、司局级、其他人员的标准为800元、480元、370元;其他地区则为770元、450元、300元。

  声音

  专家:将有利于地方差旅标准的出台

  “由于我国各地区发展存在较大的差异性,长期以来,差旅费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标准,不利于全国性的规范管理。”财经研究院院长、政府预算研究中心主任王雍君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接待费也是地方政府一项比较重的负担。

  王雍君认为,财政部近几年加快差旅费标准制定,并不断细化,主要是为了解决上述弊端,同时也有利于全国统一管理。此外,中央政府的政策也有利于地方差旅标准的出台。

business.sohu.com true 财经综合报道 https://business.sohu.com/20160415/n444242292.shtml report 2232 南都讯见习记者彭彬昨日,财政部官网发布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明细根据不同省市区、不同月份、不同级别,详细划分差旅标
(责任编辑:谢伟 UF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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