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昨日发出公告,称该院受理原告韩玉文诉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方三路支行、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借记卡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方式无法向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送达开
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向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公告送达上述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和三十日内。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定于2016年11月14日14点30分在该院第四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将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中国支付网了解到,公告中提及的两家支付公司均获得了央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其中的主角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刚刚于近日被海立美达收购而成为上市公司的一部分。
根据《支付业务许可证》上登载的地址,联动优势在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B座510在办公,而中国支付网实际探查得知,联动优势最新的办公地址已经搬到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12号京师科技大厦A座7层,这与其官方网站上显示的联系方式是一致的。
让人疑惑的是联动优势是第二批获得支付牌照的支付机构,并非名不见经传的小企业,前段时间还冠名赞助了第五届亚沙赛,不知广州天河法院为何竟然无法联系到联动优势。
中国支付网就此事与联动优势相关负责人核实,该公司确实尚未收到此案的传票和通知。称“联动优势的通信联系一直保持畅通,联动优势正在了解核实法院之前没有联系上的原因。联动优势得知法院公告信息后,已经和法院取得联系。”
中国支付网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