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朱微亮,作者供职于邮储银行,央行观察专栏作家
正文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就业问题已经成为欧美及其他大国的宏观调控当局关注的重点之一。我国调控当局也逐渐认识到就业在宏观调控中的基础性作用,但数据上,就业人口与GDP增速背离可能成为未来分析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
2010-2015年,我国城镇新增就业人口从1168万人增至1312万人,逐年递增。同期,经济增速从10.4%下滑至6.9%,呈递减趋势。多种原因导致两者出现背离。
一是GDP基数扩大。从绝对数量看,新增就业对GDP的贡献是增加的,由于GDP基数不断扩大,同样的GDP增速,需要更大的GDP增幅。目前,GDP增速下滑,并不意味GDP增幅减少和新增就业量的下降。新增就业数量与GDP规模没有背离。不仅新增就业与GDP同步增长,而且每单位新增就业对应的GDP规模也是逐年增长的。我们测算,2010-2015年,不变价GDP(1978年价格)/新增就业人口从64.3万元/人上升至80.6万元/人。
二是就业结构变化。2010-2015年,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占比从34.6%上升至40%以上。从城镇单位就业人口统计看,2010-2012年,建筑业就业人员占比从9.7%升至13.2%,餐饮业就业人员占比从1.6%升至1.74%,批发零售业就业人员占比从4.1%升至4.7%。而同期制造业就业人员占比仅提高0.1个百分点。2015年,我国第三产业劳动生产率(第三产业GDP/第三产业就业人员)为10万元/人左右,第二产业劳动生产率为则远超10万元/人。第三产业吸纳了更多城镇就业人口,拉低了新增就业对整体GDP的贡献。另外,我国新增城镇就业人口主要来源是农村就业人口转移,农民工占了较大比例。2013年,农村就业人口减少865万人,城镇新增农民工633万人。
三是统计误差。新增就业的现行统计方法由三个部门(人保部、工商总局、统计局)分别统计再加总,由人保部公布,它在统计制度上存在先天缺陷。一是机构分类可能存在重复;二是各部门统计的时点不一样;三是各地区在扣减重复就业人员时主观性较大。按照统计局城镇就业人员存量计算当年的新增量,从历史看,它与目前人保部公布的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数略有差异,平均每年相差74万。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计算,2013年城镇新增就业少于2012年。2013年国家统计局口径新增城镇就业人员为1138万人,比2012年少50万人,比人保部公布的2013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口少172万人。
整体看,单位新增就业产生的GDP规模是逐年增加的,但由于基数扩大、就业结构变化、统计误差等原因,城镇新增就业人口变动与GDP增长率数据出现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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